【案件事實】 委託人阿泰與相對人原為男女朋友關係,平日相處時,相對人即會到阿泰所開設之早餐店與阿泰公然打情罵俏。於民國101年4月間某日,相對人突然致電與阿泰,並詢問阿泰在何處,相對人表示想請伊吃飯,故阿泰與相對人就約在伊所開設之早餐店見面。相對人到達早餐店後,即要求阿泰把...
這件因被告另有他案正在緩刑中(無法易科罰金,故如緩刑被撤銷,就要去關...),刑度超過6個月依法一定要撤銷緩刑,低於6個月則不一定會撤銷緩刑。 ️本件的勝訴條件,即係竭盡所能將刑度壓在6個月以下。 因閱卷結果顯示本案沒有打無罪的空間,故以認罪的前提下,搭配積極達成與告訴人之和解,以期法院...
一、案由 檢察官以被告明知該運送標的為廢棄物,卻仍以一般貨物運送之方式進行運輸行為,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之非法清除廢棄物罪嫌,提起公訴。 二、本律師協助被告答辯如下: (一)被告和託運業者之契約已明定運送標的為「原物料」,契約中並無廢棄物代碼等編號約定,且該託運業者之...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一)#刑事案件。 (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毒、#毒品、#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無罪、#補強證據、#購毒者、#勝訴、#上訴駁回、#連勝 二、案例事實 檢察官起訴被告販賣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經本律師辯護,原審法院判決被告無罪,檢察官不服提起上訴 ...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刑事案件。 #偽造文書、#不起訴、#冒名。 二、📜案例事實📜 告訴人以其電信門號係遭被告冒名申請為由,提起告訴。 三、💪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1.按,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202、629號刑事判決要旨:「…觀諸該永訊行動...
諮詢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