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害人提告主張:被告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詐欺、侵占、背信、偽造文書等犯意,使被害人支付3000萬元投資款,並將公司產品侵占入己,擅自將公司財產轉讓他人、偽造公司會計資料等。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辯護,主張被告善盡其職責,且並未捏造事實而詐害他人,並整理相關資料文件,一一說明金流來源及用...
去年,一位談律師的當事人因為「看見網路徵人貼文,進而提供帳戶,卻遭詐騙集團違法利用」,在收到警詢通知應到案製作筆錄後,便因擔心身陷囹圄,前來委任我的當事人,經向當事人釐清事件來龍去脈,及請其提供與徵人貼文者的全部對話紀錄後,便為其撰寫了答辯書狀,檢附證據向檢察官完整說明事情原委。 時...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一)#刑事案件。 (二)#少年案件、#詐欺、#少年法院、#不付審理、#債務糾紛 二、案例事實 告訴人稱被告收款後未交付物品,認被告涉犯詐欺而提起告訴。 三、本律師協助被告辯護如下 (一)按,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8條第1項:「…少年法院依調查之...
一、被害人提告稱:被告多次以寄發電子郵件、紙本信件等方式進行騷擾,並遭到被告在社群媒體不實誹謗、公開被害人的照片、年齡、工作單位等相關個資。因此認為被告涉犯跟蹤騷擾防制法、刑法妨害名譽等 二、經由高律師陪同製作筆錄,協助被告進行辯護,主張被告是因為與被害人間有金錢糾紛,所以才透過寄發信件向被害...
本件告訴人步行經過行人穿越道時,被告因疏未注意車前狀況,且未禮讓行人,駕車撞擊告訴人,致告訴人身體受有傷害,由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對被告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經告訴人委託胡律師與對方協調,順利取得共識,獲得合理之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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