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相關案例分享
帳戶借給友人使用遭認涉犯不法犯罪

一、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 - 不起訴處分 二、事實簡述 (一)被告前與友人同居,同居友人向被告表示因為沒有銀行帳戶可以使用,無法收取客人匯款的費用,因而向被告商借銀行帳戶收取貨款,被告基於雙方情誼而借出帳戶。 (二)嗣後警方查獲之應召集團,並發現應召集團利用被告的銀行帳戶為收款帳戶,...

被告竊盜罪,高維志律師辯護勝訴─成功獲得不起訴

一、當事人遭警察局移送,認定當事人於民國113年O月O日竊取告訴人之物品。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陪同製作筆錄,提出事發當下現場欠缺監視器畫面,也沒有任何直接證據足以證明告訴人的物品是被告所偷取,向檢察官爭取不起訴。 三、最終檢察官採認本律師上開辯護主張,並給予被告不起訴之處分 高維志...

帳戶遭到詐騙集團使用-涉犯洗錢及詐欺罪

一、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 不起訴處分 二、事實簡述 被告在網路上看到兼職工作的應徵廣告進而求職應徵,卻誤受詐騙集團利用而提供金融機構帳戶,用以收取其他遭詐騙被害人的款項,後經被害人報警處理而成為警示帳戶,遭到凍結。被告因此遭認為涉犯刑法30條第1項前段、第339條第1項、洗錢防制法第1...

涉嫌持有未成年性影像,高維志律師又辯護勝訴─成功獲緩起訴

一、被告多年前加入某網路論壇,付費購買並下載未成年性影像,遭到警方查獲後至住處搜索。並以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9條偵辦。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連續多日密集與被告討論訴訟策略,為被告積極辯護,提出答辯狀給檢察官,並且替被告主張,被告並沒有與本案犯行相類似的前科,且願意繳納公益金作為代價...

[刑事-偽造文書案-勝訴]-梁雨安律師勝訴案例精選4

一、案由 告訴人主張被告未經同意,即私下拿告訴人商號之大小章,將告訴人商號之負責人由告訴人變更為被告,並依此對被告提出偽造文書告訴 二、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一)提出告訴人與被告的LINE對話紀錄,證明告訴人於商號變更名義人之前,有請求被告幫忙接手商號負責人之事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