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因為任職深夜打工清潔工作,上網尋求偏門賺錢方式,遭到詐騙集團騙取其信用卡以及銀行帳戶,以包裹方式寄出,後續立即發現帳戶遭凍結,以及多名被害人向警察局提出告訴,按經警方詢問後送地檢署偵查,經辯護過後,最終獲不起訴處分。
一、案由 移送意旨認被告於A公司任職期間,另行在外設立B公司,並要求A公司的客戶先轉單給B公司,再由B公司轉賣回A公司,致生損害於A公司。 二、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A公司和B公司所營業項目不同,沒有競業禁止的問題,且先轉單給B公司是基於節稅之考量,且B公司販售給A公司,並無任...
梁律師勝訴案例精選90-[刑事-人頭帳戶詐欺案-不起訴] 目錄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二、案例事實 三、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四、案件結果 五、勝訴案例精選列表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一)刑事案件。 (二)刑法第339條、刑法第339-4條、幫...
當事人遭檢察官起訴加重誹謗罪,經陳律師協助獲不受理判決,免背負前科
一、案由 二審法院以被告供述、證人證述及共同被告自白等相關證據,認定被告成立加重詐欺。 二、本律師協助被告上訴三審主張如下: (一)共同被告之自白需有其他補強證據足資補強其可信性。 (二)證人證述之內容為轉述共同被告之自白,性質為累積證據,不具補強證據適格。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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