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當事人被前同居女友控告妨害性自主,經委任陳律師處理後成功不起訴。 二、陳律師與當事人對於案發時情況仔細評估,並協助當事人就被訴情形成功舉證證明雙方是合意性交,成功取得檢察官之信任,獲不起訴處分。
一、案由 原告主張被告以強暴脅迫之方式逼其簽下本票,且該本票債權之原因關係債權亦不存在,訴請確認該本票債權不存在。 二、本律師代理被告答辯如下: (一)強暴脅迫之舉證部分,依最高法院21年上字第2010號判例,票據債務人主張執票人取得票據出於惡意或詐欺、脅迫時,應由該債務人負舉證之...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刑事案件。 #偽造文書、#不起訴、#冒名。 二、📜案例事實📜 告訴人以其電信門號係遭被告冒名申請為由,提起告訴。 三、💪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1.按,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202、629號刑事判決要旨:「…觀諸該永訊行動...
委託人阿明之兒子小武就讀國中2年級時(滿14歲未滿15歲),品學兼優為學校籃球隊風雲人物,隔壁班同學小婷(滿14歲未滿15歲)與小武交好,多次於學校廁所及小武家中為性交行為,經小婷告知班上同學,班上同學告知師長,由小婷父母提出強制性交告訴後,將本件送少年法庭審理........https://www...
題外話 *今晚聽說特別的冷* *如對方未滿12歲,因少年事件處理法已將12歲以下兒童刑法除罪化,故此部分只能以民事處理* *民事求償部分,可依民法187條將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列為連帶賠償的被告* *委任狀部分,未成年人案件應一併將法定代理人列為共同委任人* 一、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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