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告為了幫家人出氣,烙人毆打被害人,遭警方以妨害秩序、傷害罪偵辦。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耗費多日指導被告與被害人和解,並多次於開庭時為被告積極辯護,主張被告並無前科,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最終說服法官,給予被告緩刑判決。
凶宅於法院實務上,判賠減少價金的比率通常為該次買賣交易價格之2至3成左右,但實際上仍以鑑定機關之鑑價報告為準。 本件對方雖主張其僅為人頭,然其既為收受買賣價款之人,自應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借名登記關係,係借名人和出名人之內部爭議,和本案無關。 一、案例事實 原告購買房屋後,...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刑事案件。 #詐欺、#洗錢防制法、#緩刑。 二、📜案例事實📜 原審以被告犯行明確,判決被告有期徒刑且未給予緩刑,被告不服,提起上訴。 三、💪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按,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審金簡字第12號判決要旨:「…被告前未...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一)#刑事案件。 (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毒、#毒品、#二級毒品、#減刑、#原判決撤銷、#刑法第59條、#憫恕、#情輕法重 (三)販賣第二級毒品,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為最輕本刑10年以上重罪。 二、案例事實 原審法院認定被告有販...
未曾謀面的包裹卻被調查局函送涉嫌運毒 免受檢察官偵訊即獲不起訴處分(葉鞠萱律師案例分享) 【 事實經過 】 調查局106年9月在桃園國際機場航郵中心查獲藏有二級毒品之包裹1件,寄件地址登載為「臺北市Y大樓2樓」、收件人「May」,調查局認為瑤瑤在不詳網站訂購二級毒品後提供收件地址等資訊給不知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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