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由 被告趁其長輩重病之際,持其長輩存摺印章,偽簽長輩姓名於數日內密集提領存款,致該長輩過世時遺產大幅減少,告訴人身為被告之兄弟姊妹,為同一順位繼承人,因長輩遺產減少之故,依此對被告提出偽造文書告訴。 二、本律師代理告訴人主張 長輩生病前之提款傳票上簽名,與生病後提款傳票上...
題外話 *今天是111年1月11日~算是數字很特別的一天(6個1)* *本案另有違法取證的爭執,但因該部分字數太多了,就不再贅列了(打了可能也沒人看0.0....)* *刑度砍半應也算是種勝訴(?)* 一、案由 原審以被告涉犯加重詐欺為由,判決被告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不服...
*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皆為化名。 事情經過 耀耀是一名文青少年,時常透過網路書店買書來閱讀增進自己的知識。 有一天突然接到網路書店的電話,電話中客服人員明確的說出耀耀的購買紀錄,並稱其不小心設定到分期付款,要求按照指示操作銀行帳號以解除解除分期付款。 耀耀不疑有他...
本件告訴人步行經過行人穿越道時,被告因疏未注意車前狀況,且未禮讓行人,駕車撞擊告訴人,致告訴人身體受有傷害,由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對被告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經告訴人委託胡律師與對方協調,順利取得共識,獲得合理之賠償金。
被告因工作不穩定,上網找工作,並誤信詐騙集團說詞,應詐騙集團指示提供自己帳戶與詐騙集團成員,且依照提領款項予詐騙集團成員,經胡律師耐心聽取被告敘述,整理相關證據,成功向承辦檢察官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 (更多資訊,請搜尋『阿光律師』部落格或臉書粉絲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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