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事實 告發人以證人陳述未經民事一審判決採納為由,就該證人證述提出偽證罪之告發。 二、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一)按,刑法第168條之偽證罪,係以證人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故意為虛偽之陳述為構成要件之一,而所謂「虛偽之陳述」,必須行為人以明知不實之事項,故為虛偽之陳述,始...
一、案由 移送意旨以被告帳戶列為警示帳戶,認被告涉犯詐欺、洗錢等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二、本律師協助被告答辯如下 (一)被告因有資金上之需求,依網路上看到小額借款廣告之訊息,加該小額借款之承辦人A之LINE,又,依被告與該承辦人A之LINE對話紀錄、及寄貨單等資料,可證被告以L...
一、被害人提告主張:被告在OOO見到被害人上樓,竟基於妨害秘密之犯意,尾隨被害人身後,並持手機竊錄被害人裙底之非公開之身體隱私處畫面。嗣因遭被害人察覺並報警處理。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辯護,主張依據被告主動提出給警方檢視之手機,並未發現手機中有任何涉及妨害秘密之照片檔案。所以並無任何證據證明被告...
當事人遭檢察官起訴加重誹謗罪,經陳律師協助獲不受理判決,免背負前科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一)#民事案件。 (二)#不當得利、#二審、#上訴駁回、#特種贈與、#結婚、#營業、#分居 (三)本件為代撰訴狀 (四)生前處分財產,只有基於結婚、營業、分居所為之生前特種贈與,才會認為是屬於遺產之先行分配,依法會再歸扣追加回遺產。 二、案例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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