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害人提告主張:遭不詳之詐騙集團成員,佯稱介紹投資云云,致被害人陷入錯誤,依照詐騙集團指示,轉帳新台幣3萬元到被告銀行帳戶。後被告驚覺被騙,報警處理。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辯護,主張並無任何證據證明被告跟詐騙集團之間,存有主觀犯意聯絡,再加上客觀上被告也沒有詐騙被害人的犯罪事實。但被告願...
人頭帳戶案的寫法基本上都挺類似的,關鍵在於對話紀錄的篩選和整理。 解除警示帳戶部分,於拿到不起訴書後,可持該不起訴書,就近找偵查隊填寫表格聲請解除警示帳戶。 一、案例事實 移送意旨以被告帳戶列為警示帳戶,認被告涉犯詐欺、洗錢等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二、本律師協助被告答辯如下 ...
甲與乙前為男女朋友關係,嗣兩人因故分手後,乙提告甲以詐術要求乙贈與錢財,涉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經胡律師仔細聆聽甲關於事實方面之陳述,整理相關事證,並分析檢察官開庭可能詢問之問題,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 更多資訊,請搜尋『阿光律師』部落格或臉書粉絲團 胡世光律師 曾擔任桃園...
當事人○○○女兒遭學校老師懷疑受到性侵害通報社會局,旋即遭到安置,當事人○○○更因此被檢察官以性侵害罪名起訴,經律師積極辯護,一、二審均獲判無罪,經檢察官上訴最高法院,並發回更審,但經律師積極辯護仍然獲判無罪而告確定。
一、案由 告訴人以被告對其強制性交為由,對被告提出強制性交的告訴。 二、本律師協助被告主張如下: (一)雙方為男女朋友關係,由案發後男女雙方仍手牽手嘻笑走出飯店大門的監視器畫面、男女雙方出遊後回家互道平安的甜蜜對話,及女方並未於案發後即刻提告等情,可見本案並無強制性交之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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