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人阿泰與相對人原為男女朋友關係,平日相處時,相對人即會到阿泰所開設之早餐店與阿泰公然打情罵俏。於民國101年4月間某日,相對人突然致電與阿泰,並詢問阿泰在何處,相對人表示想請伊吃飯,故阿泰與相對人就約在伊所開設之早餐店見面。相對人到達早餐店後,即要求阿泰把店門關上,避免相對人另一男友之母親經過看...
一、案由 相對人罹患失智症,聲請人疑利用相對人失智症意思表達能力不足之狀態,將相對人之財產移轉予自己,經參加人為相對人利益提出刑案之偽造文書告發。而後,聲請人即請求對相對人為監護宣告,參加人恐聲請人濫用監護宣告制度而為不利相對人之決定,進而具狀參加監護宣告。 二、本律師為參加人主張 ...
一、案由 被告未經原告同意即將原告之手機號碼之個人資料提供給他人使用,侵害原告隱私及個人資料如何使用之權利。 二、本律師代理原告主張如下: 被告明知對於個人資料之處理利用未經原告同意提供予他人,詎仍擅將原告之行動電話號碼提供予他人知悉,侵害原告之隱私權,原告自得依侵權行為之法律...
一、案由 一審判決被告過失傷害,檢察官以被告另涉犯過失重傷(癲癇)為由,提起上訴,並請求法院改判過失重傷。 二、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一)醫院回函已敘明被害人並無癲癇,僅為神經痛,並無重大不治或難治之疾病存在,且該神經痛之症狀距離車禍發生已近1年之久,難認與該車禍有因果關係。 ...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一)#刑事案件。 (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毒、#毒品、#三級毒品、#釣魚偵查、#未遂、#供出上游、#減刑、#誘捕偵查。 (三)販賣第三級毒品,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為最輕7年以上之重罪。 二、案例事實 檢察官起訴被告販賣第三級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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