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因不詳原因遭詐騙集團冒用其身分證件以詐騙他人,經胡律師仔細聆聽被告關於案件經過之敘述並確認細節,除陪同被告至警局製作筆錄外,並當庭向承辦檢察官陳述辯護要旨,並撰寫答辯狀,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 (曾任職桃園地檢署10餘年,所有案件保證均親自辦理,更多資訊,請搜尋『阿光律師』部落格)
一、案由 被告以原告違反保密協定,將該擔保原告履行保密協定義務之本票進行本票裁定,原告不服就該本票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經一審法院判決認定原告確有違約,然違約金過高予以酌減,進而認定本票債權之部分金額不存在,原告不服,提起上訴。 二、本律師代理原告主張 (一)依兩造簽訂之保密...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一)#民事案件。 (二)#不當得利、#二審、#上訴駁回、#特種贈與、#結婚、#營業、#分居 (三)本件為代撰訴狀 (四)生前處分財產,只有基於結婚、營業、分居所為之生前特種贈與,才會認為是屬於遺產之先行分配,依法會再歸扣追加回遺產。 二、案例事實...
打官司都是三級三審嗎? — 簡介刑事不得上訴第三審及其例外 by 談恩碩律師 ( 談律師的法律案內所(法律 • 東京 • 日常) ) ❓關於打官司,以前課本好像有寫,而且常聽到的都是都是「三級三審」(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為什麼律師您說我的案子「原則上」只能...
一、被告為了幫家人出氣,烙人毆打被害人,遭警方以妨害秩序、傷害罪偵辦。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耗費多日指導被告與被害人和解,並多次於開庭時為被告積極辯護,主張被告並無前科,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最終說服法官,給予被告緩刑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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