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應當是婚姻關係已經走到無可挽回的情況,才會採取的手段。近幾年,國人離婚率居高不下,婚姻訴訟也越來越多。一般來說,當夫妻雙方都有離婚意願,只要經過雙方協議簽署書面文件,並有兩個證人簽名,即可持相關證明文件到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然而,在實際的離婚個案中,雙方所面對情況往往不是那麼單純。有時,婚姻關係裡有難以維持婚姻的原因,但其中一方卻不願意離婚;或者夫妻雙方都有離婚的意願,卻因為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夫妻剩餘財產的分配或撫養費一直沒辦法有共識,導致離婚協議書無法簽立而陷入僵局,甚至影響孩子與身邊的家人,費神而耗時。離婚絕不只是「兩個不適合的人要分開而已」,一段婚姻關係的終止除了要面對法律、財務、心理和家庭、社交關係各方面的衝擊外,更需要詳細思考規劃,建議您儘早找律師諮詢,以期將離婚帶來的傷害降至最低。
離婚 夫妻財產 子女監護 撫養費用 其他
*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公司名稱皆為化名。 小邱是一位事業女強人,名下有一間股份有限公司及豐富的現金存款,已過之命之年的他雖稱不上家萬貫,但確實會讓人有不想努力的衝動。 但「事業愛情難兩全」在事業上富有成就的他,老公卻是個渣男,所做過對不起小邱的行為更是罄竹難書,其中包括了...
隨著社會風氣改變,當婚姻關係黯淡,雙方願意簽字離婚,撰寫離婚協議書時至少要有以下內容: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探視權及扶養費 夫妻一方的贍養費 夫妻財產分配與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探視權、扶養費跟贍養費,是離婚協議書中最重要部份。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
一、當事人與有婦之夫交往,成為小三,被元配發現後,遭提告求償100萬元。 二、經過高律師仔細研究後,向法官主張雙方交往期間,當事人不知道對方有婚姻,並且針對元配的蒐證提出質疑,認為屬於違法取證。 三、最後,法官採信我方說法,認定被告並沒有侵害原告配偶權,駁回原告訴訟,使得我方當事人一毛都...
一、當事人曾受前夫家暴,且雙方分居後,對方仍不斷傳訊息、打電話騷擾。 二、經高律師協助當事人向法院提告,聲請保護令。經法院裁定,我方訴求全部被法官採納。
(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皆為化名) ● 案件經過: 家庭主婦小芬育有一子一女,家庭生活幸福美滿,某天突然接到大哥的電話得知母親過世的噩耗,一時間百感交集,但大哥接下來的話卻像是一盆冷水,將她美滿的生活徹底澆滅。 小芬有二個哥哥和一個弟弟,其中有兩個兄弟因負債疑似面臨破產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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