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應當是婚姻關係已經走到無可挽回的情況,才會採取的手段。近幾年,國人離婚率居高不下,婚姻訴訟也越來越多。一般來說,當夫妻雙方都有離婚意願,只要經過雙方協議簽署書面文件,並有兩個證人簽名,即可持相關證明文件到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然而,在實際的離婚個案中,雙方所面對情況往往不是那麼單純。有時,婚姻關係裡有難以維持婚姻的原因,但其中一方卻不願意離婚;或者夫妻雙方都有離婚的意願,卻因為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夫妻剩餘財產的分配或撫養費一直沒辦法有共識,導致離婚協議書無法簽立而陷入僵局,甚至影響孩子與身邊的家人,費神而耗時。離婚絕不只是「兩個不適合的人要分開而已」,一段婚姻關係的終止除了要面對法律、財務、心理和家庭、社交關係各方面的衝擊外,更需要詳細思考規劃,建議您儘早找律師諮詢,以期將離婚帶來的傷害降至最低。
離婚 夫妻財產 子女監護 撫養費用 其他(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皆為化名) ● 案件經過: 小雅和阿翰在研究所就讀期間相識並墜入愛河。兩人交往時,阿翰很貼心又有責任感,讓當時的她相信,可以跟他可以一直走下去。研究所一畢業,她迫不及待地跟他結婚,深信這是自己這一生最正確的選擇,然而,幸福美滿的婚姻生活,竟在短短的四年內變...
問題 甲與乙夫妻,乙與丙男生下一子丁,丙得主張丁非甲乙之婚生子女?丙得主張認領丁? 解析 甲與乙是夫妻,乙於婚姻關係存續中與丙男生下一子丁,該子丁仍推定為甲乙之婚生子女,惟丙得否主張丁非甲乙之婚生子女? 依民法第1063條規定,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
案件事實: A男與B女結婚後生有一女C,後來A男與B女離婚,約定小孩親權由B女單獨行使。然世事難料,B女後來因病去世,依照法律規定,小孩子的親權自然回歸給A男行使,戶政事務所亦通知A男前往變更登記。後A男請求B女的媽媽(即小孩子的外婆D)交付小孩子給A男,然D不僅不願交付C女,還對A...
原告與其妻於產下龍鳳胎後,感情日漸淡薄,嗣因生活習慣不同,時而發生口角爭執,甚至相互聲請保護令,經原告委託胡律師處理,胡律師提起家事訴訟後,積極協助雙方溝通,並取得共識,就離婚等事項均成立調解,使雙方雖因無緣而離婚,但兩名未成年子女仍持續獲得雙親之疼愛與照顧。 ☺胡世光律師 (阿光律...
案件背景 當事人與先生共同經營事業有成,無意間得知先生竟與同社區的鄰居長期外遇,甚且毫不避諱在住家附近汽車旅館進出,因此委託律師向先生與第三者提起侵害配偶權的民事損害賠償。 律師建議 經律師與當事人充分討論,律師協助當事人勾勒相關事實情節、整理證物、出庭及撰擬訴狀,成功為當事人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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