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應當是婚姻關係已經走到無可挽回的情況,才會採取的手段。近幾年,國人離婚率居高不下,婚姻訴訟也越來越多。一般來說,當夫妻雙方都有離婚意願,只要經過雙方協議簽署書面文件,並有兩個證人簽名,即可持相關證明文件到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然而,在實際的離婚個案中,雙方所面對情況往往不是那麼單純。有時,婚姻關係裡有難以維持婚姻的原因,但其中一方卻不願意離婚;或者夫妻雙方都有離婚的意願,卻因為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夫妻剩餘財產的分配或撫養費一直沒辦法有共識,導致離婚協議書無法簽立而陷入僵局,甚至影響孩子與身邊的家人,費神而耗時。離婚絕不只是「兩個不適合的人要分開而已」,一段婚姻關係的終止除了要面對法律、財務、心理和家庭、社交關係各方面的衝擊外,更需要詳細思考規劃,建議您儘早找律師諮詢,以期將離婚帶來的傷害降至最低。
離婚 夫妻財產 子女監護 撫養費用 其他緣委任人阿陽之妻子小詩前有一段婚姻並育有一子,與前夫離婚後,因緣際會下認識阿陽並與之結婚,而前段婚姻所生下之小孩於離婚當時係約定由小詩擔任親權人。 雖該小孩非為阿陽親骨肉,但阿陽仍視如己出,因生活起居皆屬融洽、親如父子,小孩亦將阿陽當成自己的爸爸來看待,故阿陽為能讓小孩子有一個完整的成長教...
*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皆為化名。 事情經過 小俊是一位很努力也愛孩子的父親,原本經營著一家餐廳。 但因為未受到疫情影響導致餐廳生意一落千丈,於是收起餐廳擔任全職外送員。 身為妻子的小瑄對此整日怨聲載道,於是帶著小孩跑回了娘家居住,並向小俊提出了離婚,同時對小俊的訊...
案件背景 當事人與先生共同經營事業有成,無意間得知先生竟與同社區的鄰居長期外遇,甚且毫不避諱在住家附近汽車旅館進出,因此委託律師向先生與第三者提起侵害配偶權的民事損害賠償。 律師建議 經律師與當事人充分討論,律師協助當事人勾勒相關事實情節、整理證物、出庭及撰擬訴狀,成功為當事人爭取...
*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公司名稱皆為化名。 事情經過 這是阿雅的第二段婚姻,阿俊是阿雅的老公,兩人生下了一個女兒小祐(7歲)。 但從小祐出生起,阿俊就長期在外酗酒,成天早出晚歸,每天不是在喝酒就是再去喝酒的路上,並且也幾乎都沒有拿錢回家。 導致阿雅為了家庭的生計要...
一、當事人曾借錢給朋友買車,但並沒有簽署借據,只有對話紀錄與匯款單,匯款單上也沒有我方當事人的姓名,甚至對方也否認這筆債務,而主張是當事人自願贈與。 二、經過高律師仔細研究後,決定先寄發存證信函給被告要求限期還款。被告並未理會,但也剛好落入我方的訴訟策略中。 三、高律師藉由存證信函與對話...
諮詢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