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應當是婚姻關係已經走到無可挽回的情況,才會採取的手段。近幾年,國人離婚率居高不下,婚姻訴訟也越來越多。一般來說,當夫妻雙方都有離婚意願,只要經過雙方協議簽署書面文件,並有兩個證人簽名,即可持相關證明文件到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然而,在實際的離婚個案中,雙方所面對情況往往不是那麼單純。有時,婚姻關係裡有難以維持婚姻的原因,但其中一方卻不願意離婚;或者夫妻雙方都有離婚的意願,卻因為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夫妻剩餘財產的分配或撫養費一直沒辦法有共識,導致離婚協議書無法簽立而陷入僵局,甚至影響孩子與身邊的家人,費神而耗時。離婚絕不只是「兩個不適合的人要分開而已」,一段婚姻關係的終止除了要面對法律、財務、心理和家庭、社交關係各方面的衝擊外,更需要詳細思考規劃,建議您儘早找律師諮詢,以期將離婚帶來的傷害降至最低。
離婚 夫妻財產 子女監護 撫養費用 其他姊姊生前立下遺囑指定由自己最疼愛的弟弟繼承自己全部的房地產及股票,並將該份遺囑交給其他兄弟姊妹保管,姊姊死後其他繼承人才知道此份遺囑的存在,並針對該份遺囑的真偽提出質疑,另外也主張遺囑可能缺乏法律要件而有無效的可能,且也侵害了繼承人的特留分。弟弟在林怡君律師的協助下,找到姐姐生前簽名的其他契約文件,...
案件事實: A男與B女結婚10年,婚後不久即生下一子。剛結婚時A男收入不穩定,B女不離不棄操持家務,兼職工作,甚至為了A男向親友借錢。後A男接手父親事業,收入漸豐,買房買車後,隨即外遇遭B女發現,兩造進而產生衝突,雖B女原諒A男,但A男仍惡性不改,與外遇對象藕斷絲連,後竟然對B女以民法1052...
(基於個資保護及案件保密,文中敘述的姓名及名稱皆為化名) 一、案件經過: 小明與小羅結婚後,雙方育有一子,婆媳和睦,婚姻美滿,小明也一直為了維持這段婚姻關係盡心盡力,不料小羅竟然外遇,小明經雙方的共同朋友告知小羅外遇後,調閱戶籍謄本才赫然發現,小羅不僅外遇,還與小三生下一子,而小三知道自己被...
(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皆為化名) ● 案件經過: 小雅和阿翰在研究所就讀期間相識並墜入愛河。兩人交往時,阿翰很貼心又有責任感,讓當時的她相信,可以跟他可以一直走下去。研究所一畢業,她迫不及待地跟他結婚,深信這是自己這一生最正確的選擇,然而,幸福美滿的婚姻生活,竟在短短的四年內變...
一、夫妻婚後長期分居,感情遂生破裂,委託意旨僅包含離婚一事。 二、合意離婚並於戶政機關辦妥登記後,僅發生婚姻關係終止之效力,此時前配偶不僅將依法取得剩餘財產分配權利,且離婚原因所涉損害賠償相關權利仍繼續存在。 三、為免本件離婚關係未來發生訴訟可能,鄭崇孝律師特另外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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