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出售房屋並經簽約完成,豈料買方返悔不買,經律師協助後買方於二審和解賠償。
建商不遵守合建契約之約定,經訴訟後建商於二審和解。
最初委任人之父阿為與其兄弟阿澄共有台北市忠孝東路5段上某棟建築物,且應有部份各二分之一,該棟建物所在同一層樓之屋主自民國85年起皆一同出租予銀行使用,阿為與其兄弟阿澄在出租銀行之租約上約定好租金如何分配。阿為過世後,由委任人阿瑞、阿齊及阿敏係繼承,嗣後相對人於民國97年5月間輾轉取得原阿澄所有該棟建...
一、案由 原告與被告共有系爭房屋,因被告不同意分割共有物,故原告起訴請求變價分割。 二、本律師代理原告主張 (一)系爭不動產並無因物之使用目的不能分割之情形,兩造間亦無不能分割之約定,經原告多次向被告請求分割,均未獲置理,故請求准予分割。 (二)系爭不動產屋之內結構無法區...
一、案由 原告取得一集合別墅住宅之土地持分後,請求分割,被告等其他近百名社區住戶不同意,原告即向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申請調處。 二、本律師代理被告方於調處會主張 (一)按,各共有人得隨時請求分割共有物,固為民法第八百二十三條第一項前段所規定。惟同條項但書又規定,因物之使用目的不...
諮詢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