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ooo2間房地借名登記母親名下,母親死亡後,兄弟姐妹主張是遺產,經律師協助向法院訴請返還該房地勝訴,順利取回。
案例事實簡述: 甲於102年時曾以新台幣近900萬元,向乙購買坐落於新北市的A建物及B土地,甲嗣於三年後將前開A建物及B土地準備出售給丙,詎料,丙於買賣行前工作準備,就A建物及B土地進行「面積丈量」後,發現,A建物之測量面積與A建物登記謄本上之面積不符,丙請地政士告知該管地政機關,並經地政機關...
當事人ooo之身份證、印章及房地所有權狀,放在家中遭子竊取,其子甚至自任當事人之受任人向戶政機關申請印鑑證明書,進而委託代書將房地偷過戶,經律師協助向法院訴請返還房地勝訴,順利取回房地。
當事人○○○承租舊屋整修欲使用,惟施工一半房東反悔不租,經律師協助假扣押查封後,房東退讓最終低價出售房屋。
一、案由 共有人(即被告)出售共有土地,依法通知其他共有人(即原告)優先承購(承購價款:1億多元),經原告向其主張優先承購後,被告又主張其買賣契約特約條款有記載:"如遭其他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購,則本買賣契約無效",不承認原告優先承購權存在。 二、本律師代理原告起訴主張: (一)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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