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出售房屋並經簽約完成,豈料買方返悔不買,經律師協助後買方於二審和解賠償。
最初委任人之父阿為與其兄弟阿澄共有台北市忠孝東路5段上某棟建築物,且應有部份各二分之一,該棟建物所在同一層樓之屋主自民國85年起皆一同出租予銀行使用,阿為與其兄弟阿澄在出租銀行之租約上約定好租金如何分配。阿為過世後,由委任人阿瑞、阿齊及阿敏係繼承,嗣後相對人於民國97年5月間輾轉取得原阿澄所有該棟建...
一、案由 原告稱購買之房屋為海砂屋,並持SGS鑑定報告提起訴訟,經原審依該SGS鑑定報告判賠在案,被告不服,提起上訴。 二、本律師代理被告提起上訴主張 該SGS鑑定報告係起訴前作成,且該報告採驗時並無通知賣方到場,不符合買賣契約之瑕疵鑑定條款,故該報告不得作為本案的證據。 ...
案例事實簡述: 甲於102年時曾以新台幣近900萬元,向乙購買坐落於新北市的A建物及B土地,甲嗣於三年後將前開A建物及B土地準備出售給丙,詎料,丙於買賣行前工作準備,就A建物及B土地進行「面積丈量」後,發現,A建物之測量面積與A建物登記謄本上之面積不符,丙請地政士告知該管地政機關,並經地政機關...
一、案由 原告與被告共有系爭房屋,因被告不同意分割共有物,故原告起訴請求變價分割。 二、本律師代理原告主張 (一)系爭不動產並無因物之使用目的不能分割之情形,兩造間亦無不能分割之約定,經原告多次向被告請求分割,均未獲置理,故請求准予分割。 (二)系爭不動產屋之內結構無法區...
諮詢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