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與乙前為男女朋友關係,嗣兩人因故分手後,乙提告甲以詐術要求乙贈與錢財,涉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經胡律師仔細聆聽甲關於事實方面之陳述,整理相關事證,並分析檢察官開庭可能詢問之問題,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 (曾任職桃園地檢署10餘年,所有案件保證均親自辦理,更多資訊,請搜尋『阿光律師...
被告與A女為男女朋友關係,後來兩人分手,經A女對被告提出妨害性自主等告訴,由胡律師協助,一審法院判決部分有罪、部分無罪,檢察官認有罪部分過輕、無罪部分無理由,均提起上訴,被告再次委任胡律師辯護,經胡律師詳細研讀卷證並積極主張有利事證,獲高等法院認同,駁回檢察官之上訴。
一、案由 告訴人主張被告未經同意,即私下拿告訴人商號之大小章,將告訴人商號之負責人由告訴人變更為被告,並依此對被告提出偽造文書告訴 二、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一)提出告訴人與被告的LINE對話紀錄,證明告訴人於商號變更名義人之前,有請求被告幫忙接手商號負責人之事實。 ...
一、案由 檢察官以被告B開車接應強盜集團,且於後亦有分得贓款為由,起訴被告B加重強盜罪。 二、本律師為被告B辯護如下: (一)就犯罪工具部分: 被告A已證稱起訴書所載之犯罪工具與被告B無關,無從認定被告B係出於幫助犯罪目的購買犯罪工具給被告A使用。 (二)就犯罪參與...
一、依照法院實務統計,一肢殘障或失能的判賠金額約一百萬元上下。 二、當事人為某中小企業員工,上班時間因公司機器老舊未更新,且未設置安全措施,當事人因操作不慎致小腿遭捲入夾斷,後續手術治療仍無法回復感覺及運動功能。 三、經高律師找尋相關職業安全衛生規則、主觀機關解釋函令、聲請傳喚員工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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