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檢察官起訴認定:被告未經OO公司同意或授權,基於侵害商標權之犯意,自民國110年OO月間至111年OO月間,使用LINE向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友人取得該月份OO雜誌掃描重製而成之PDF檔案,將之儲存下載至手機內,且該等PDF檔案即明確顯示未得商標權人同意之商標圖樣,以此方式侵害OO公司之商標權。嗣...
一、案由 告訴人指稱被告於LINE群組中指稱告訴人為詐騙集團,並依此提起告訴。 二、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一)告訴人於LINE群組中多次變更名稱,且無故將群組中之成員退出群組,經詢問原因均已讀不回,被告係擔憂告訴人可能遭駭,始於群組表示告訴人帳戶可能有駭客入侵,其用意係基於擔...
一、案由 移送意旨認定被告身為里長,利用職務之便募集款項用作私用,且卸任里長時,亦未將里結餘款點交予接任里長,故認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之侵占公款罪 二、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一)被告係因里上出現重大車禍靈異事件頻傳,而依當地里民請求,對外募款並將相關善款用作祈福法會之...
某甲因一時誤交損友,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經諮詢胡律師後,由胡律師協助撰寫戒癮治療聲請狀,並獲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免去觀察、勒戒與家人分離之苦!~ (細節可搜尋『阿光律師』部落格,謝謝~)
本律師的當事人因誤信被告的話術, 被騙了上百萬的錢參與被告的「投資」, 但實際上這個投資根本是個騙局, 最後經過本律師的努力後,順利與被告達成和解, 被告直接將騙走被害人的錢還給被害人, 讓被害人順利拿回被騙取的錢財,順利解決本件投資詐欺, 取回被騙走的血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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