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帳戶之幫助詐欺案件,一審原重判有期徒刑4個月,經委託胡律師分析及協助提起上訴後,改判拘役50日,且爭取緩刑成功! 註:此類案件視情況仍有無罪答辯空間,建議約時間至所詳細討論。 桃園律師 阿光律師:胡世光律師 (曾任桃園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共13年) : 提供帳戶之幫助詐欺案件,一審原重判...
一、案由 移送意旨認被告於A公司任職期間,另行在外設立B公司,並要求A公司的客戶先轉單給B公司,再由B公司轉賣回A公司,致生損害於A公司。 二、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A公司和B公司所營業項目不同,沒有競業禁止的問題,且先轉單給B公司是基於節稅之考量,且B公司販售給A公司,並無任...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人頭帳戶案第16勝。 #人頭帳戶、#幫助詐欺、#幫助洗錢、#警示帳戶、#警示、#貸款詐騙、#求職詐騙、#虛擬貨幣詐騙、#愛情詐騙。 人頭帳戶案(常見類型為求職陷阱、小額貸款、家庭代工、愛情詐騙等)的寫法基本上都挺類似的...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刑事案件。 #詐欺、#洗錢防制法、#緩刑。 二、📜案例事實📜 檢察官以被告提供帳戶涉犯幫助洗錢,提起公訴。 三、💪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1.按,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審金簡字第12號判決要旨:「…被告前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一)#刑事案件。 (二)#轉讓禁藥、#二級毒品、#緩刑、#上訴、#二審、#無償轉讓 二、📜案例事實📜 一審以被告涉犯轉讓二級毒品事證明確,判決被告有罪未給予緩刑,被告不服,提起上訴。 三、💪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一)本律師檢附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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