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407桃院羈押庭辯護;113聲羈237,違反保護令;被告無保請回。 1130407桃院羈押庭辯護;113聲羈238,竊盜;被告羈押二月。
一、配偶以當事人曾對其施暴,業經法院核發保護令為由,向法院聲請判決離婚並聲請判給未成年子女單獨親權。 二、本件鄭崇孝律師在配偶離家拒絕與當事人聯繫,惡意遺棄當事人於繼續狀態中,且未成年子女現均由當事人一人獨立照顧,當事人工作彈性、且有健全之親屬支援系統等基礎事實上,主張應以「現狀維持...
在執業之初處理家事案件時,常常會對於收到暫時保護令或保護令感到不解,尤其「概然證明」和「優勢證據」更往往令客戶(尤其男性)處於不利地位。 按家庭暴力防治法所稱「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 騷擾:包括任何打擾、警告、嘲弄或辱罵他人...
*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皆為化名。 小嘉從20多年前就與小紘結婚,兩人也一同生兒育女並且在市場擺攤為業。 但自從10年前,小紘出軌被小嘉抓包之後開始對家庭不負責任,情緒起伏很大,也不到市場顧攤了,甚至時常對小嘉進行言語及肢體上的暴力。 這樣的日子過了三年,小嘉突然想不開除...
一、當事人曾受前夫家暴,且雙方分居後,對方仍不斷傳訊息、打電話騷擾。 二、經高律師協助當事人向法院提告,聲請保護令。經法院裁定,我方訴求全部被法官採納。
執子之手,白頭到老,或許是我們曾經對婚姻美好的想像,但往往因對婚姻的認知不同,許多夫妻最後將彼此當作最痛恨的仇人。 年輕未婚的律師如果多辦幾件家事案件,恐怕就不會對婚姻有任何的憧憬,找徵信社、設陷阱自摔或故意製造家暴聲請保護令是基本盤,更可怕的是也許碰到不願意放手的恐怖情人,爸媽都吵...
一、 家暴,是家庭暴力之簡稱,依家庭暴力防治法(下稱家暴法)第2條,係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又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條,所謂家庭成員係指「配偶或前配偶、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
三立新聞網 2018年12月9日 記者於慶璇/基隆報導 基隆一名身高150公分的李姓男子,為了傳宗接代,在父母安排下,4年前娶進了一名高他20公分的越南籍妻子,2人成婚後生下一子,妻漸漸瞧不起丈夫,不滿就對其家暴,怒罵「沒路用」,甚至摟小王給丈夫看,強逼丈夫離婚,讓李男忍無可忍,提出驗傷單...
一、協議離婚不成,或簽了離婚協議書但反悔不去戶政登記時,如還是想離婚,就要去法院打裁判離婚的官司,離婚官司均強制調解,調解不成才會由法官來審理。 二、實務上常見的離婚法定事由-民法1052條第1項。 (一)通姦-刑法已廢除通姦罪,但民事上還是可以通姦為由請求離婚。 (二)不堪同...
中午在古亭一家很喜歡的自助餐店用餐 12度的低溫中,我穿了四件衣服 外加大衣 才有辦法在冷冽的羅斯福路上勉強走著 好不容易吹著風進了店內 推著餐盤點過一輪菜 頭上的黃燈暖著菜 也暖著我 端坐著用餐之際 耳邊新聞卻播送著令人不安的消息 一位母親攜著6、7歲的孩子 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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