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朋友分手後,女方不堪男方網路、通訊、肢體等騷擾、恐嚇及暴力,迅即報案並委由陳律師補強證據及陪同開庭,終獲暫時保護令之核發。
*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皆為化名。 小嘉從20多年前就與小紘結婚,兩人也一同生兒育女並且在市場擺攤為業。 但自從10年前,小紘出軌被小嘉抓包之後開始對家庭不負責任,情緒起伏很大,也不到市場顧攤了,甚至時常對小嘉進行言語及肢體上的暴力。 這樣的日子過了三年,小嘉突然想不開除...
一、當事人是一名先生,長期與太太分居並感情不睦,豈料太太竟報警並聲請保護令,謊稱受先生家暴。 二、經高律師仔細研究雙方對話紀錄、太太的社群媒體貼文等資料後,協助當事人向法院說明,先生並無任何言語或肢體暴力、或有任何騷擾太太之行為,太太僅是為了離婚才刻意聲請保護令等。最終成功說服法院,並使太太知難而...
原告與其妻於產下龍鳳胎後,感情日漸淡薄,嗣因生活習慣不同,時而發生口角爭執,甚至相互聲請保護令,經原告委託胡律師處理,胡律師提起家事訴訟後,積極協助雙方溝通,並取得共識,就離婚等事項均成立調解,使雙方雖因無緣而離婚,但兩名未成年子女仍持續獲得雙親之疼愛與照顧。 (更多資訊,請搜尋『阿光律師』部...
一、當事人曾受前夫家暴,且雙方分居後,對方仍不斷傳訊息、打電話騷擾。 二、經高律師協助當事人向法院提告,聲請保護令。經法院裁定,我方訴求全部被法官採納。
連2天持木棍痛毆老父 逆女遭判刑不服上訴...二審判更重(葉鞠萱律師評析)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823/2062416.htm 連2天持木棍痛毆老父 逆女遭判刑不服上訴...二審判更重 ETtoday新聞雲 2021年08月23日 13:51記者林冠...
一、協議離婚不成,或簽了離婚協議書但反悔不去戶政登記時,如還是想離婚,就要去法院打裁判離婚的官司,離婚官司均強制調解,調解不成才會由法官來審理。 二、實務上常見的離婚法定事由-民法1052條第1項。 (一)通姦-刑法已廢除通姦罪,但民事上還是可以通姦為由請求離婚。 (二)不堪同...
2019-03-31 01:25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男子和妻子結婚超過卅年,但長期家暴、不關心子女,老婆更控訴,前年自己重病鬼門關前走一遭時,先生只想著要變賣她房產分錢,還找酒肉朋友回家看成人片,痛斥他枉為人夫、人父,忍無可忍訴請離婚。法院認為妻子指控有據,准許離婚請求。 ...
4歲童見爸激戰阿姨!淚吐這句妻崩潰(葉鞠萱律師評析)https://tw.news.yahoo.com/4%E6%AD%B2%E7%AB%A5%E8%A6%8B%E7%88%B8%E6%BF%80%E6%88%B0%E9%98%BF%E5%A7%A8-%E6%B7%9A%E5%90%90%E9%80...
離婚修法震撼彈! 政院:再婚不能拿贍養費 出處:tvbs新聞網 在台灣"離婚"兩字愈來愈常見。政院拍板了,針對贍養費部分,若是「再婚」將不得請求,前配偶支付贍養費,且修法可以溯及既往。要讓婚姻干淨分手,而這次修法也增訂,未來夫妻5年內,若分居3年就可以請求離婚, 攤開內政部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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