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由 告訴人稱被告侵入其住家,持槍逼其簽本票,涉犯侵入住宅罪及恐嚇取財罪,並依此對被告提起告訴。 二、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一)被告當時確係經告訴人默示同意,由告訴人開門後一齊進入其住處,並非「無故」進入住處,且實際上,告訴人於被告進入其住處之期間,亦未明示反對被告不得進...
一、案由 一審判決被告過失傷害,檢察官以被告另涉犯過失重傷(癲癇)為由,提起上訴,並請求法院改判過失重傷。 二、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一)醫院回函已敘明被害人並無癲癇,僅為神經痛,並無重大不治或難治之疾病存在,且該神經痛之症狀距離車禍發生已近1年之久,難認與該車禍有因果關係。 ...
商標案件的寫法不同於傳統民刑事案件,比較偏像是在寫作文,一開始因為不太習慣吃足了苦頭,大概花了快3個月才掌握到訣竅 商標案,常見的為註冊商標(核駁先行)、商標評定(商標註冊後3個月內提出)、商標異議(商標註冊後5年內提出)、商標廢止(商標已經沒在用超過3年) 一、案例事實 智財局認...
一、案由 被告以原告違反保密協定,將該擔保原告履行保密協定義務之本票進行本票裁定,原告不服就該本票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經一審法院判決認定原告確有違約,然違約金過高予以酌減,進而認定本票債權之部分金額不存在,原告不服,提起上訴。 二、本律師代理原告主張 (一)依兩造簽訂之保密...
題外話 >共有物分割主要分為兩大種,原物分割(要割拿邊的土地)和變價分割(整塊地直接賣了分錢,於原物分割太複雜或無法公平分配時,不得已的時候有可能會選擇變價分割),原物分割如果要主張分到超出持分的土地,則需補償給其他共有人,計算上相當複雜,且可能須另行送鑑價。 >分割案比起訴訟的衝鋒陷陣...
一、 人與人間產生糾紛時,如果私下協商沒有辦法達成共識,則後續解決糾紛的管道,主要是調解、仲裁和法院訴訟,但可能是因為大家對仲裁相對陌生,故就算契約本身有約定仲裁,但最後大部分還是會跑法院打訴訟,又,本篇主要是關於調解程序的簡單介紹,故不會特別去討論法院的訴訟要怎麼打,開庭要怎麼開,狀紙要怎麼寫比較...
做律師那麼多年 碰過的對手已經多到不想數了 案件上互有攻防稀鬆平常 但就我來看,攻防還是有所謂的等級之分,大概有以下五等 (一)完全不知道在寫甚麼,且講得和本案無關的,為[下下等],此類攻防基本不用理會。 (二)寫得和本案有關,但沒有附上證據,為[下等],此類攻防基本上...
優先購買權是有錢人的煩惱 怎麼說呢 因所謂的優先購買權,通常是指共有人出賣其不動產持分(應有部分)給第三人時,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事先以書面通知他共有人,俾使他共有人得以同一價格優先承購之意 也就是說,必須先有不動產,才可能碰到優先購買權 然在現今台灣房價狂噴的年代,...
調解是蝦米蛙鴿 人與人間產生糾紛時,如果私下協商沒有辦法達成共識,則後續解決糾紛的主要管道之一,就是調解,調解不管對錯,只管金額,也就是說,調解其實是種選擇,常見的調解有以下兩種 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 因沒有正式的起訴,故調解沒成立時,案件會直接結案 後續法院也不會進行...
三重貨車司機「打瞌睡」衝撞路旁17輛機車 59歲婦人無辜送命 來源:https://today.line.me/tw/v2/article/BE73rlQ 新北市三重區今(1日)晚18時32分許發生一起車禍,地點為正義北路、安樂街附近,現場2部車與數10輛機車事故,約60歲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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