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應當是婚姻關係已經走到無可挽回的情況,才會採取的手段。近幾年,國人離婚率居高不下,婚姻訴訟也越來越多。一般來說,當夫妻雙方都有離婚意願,只要經過雙方協議簽署書面文件,並有兩個證人簽名,即可持相關證明文件到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然而,在實際的離婚個案中,雙方所面對情況往往不是那麼單純。有時,婚姻關係裡有難以維持婚姻的原因,但其中一方卻不願意離婚;或者夫妻雙方都有離婚的意願,卻因為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夫妻剩餘財產的分配或撫養費一直沒辦法有共識,導致離婚協議書無法簽立而陷入僵局,甚至影響孩子與身邊的家人,費神而耗時。離婚絕不只是「兩個不適合的人要分開而已」,一段婚姻關係的終止除了要面對法律、財務、心理和家庭、社交關係各方面的衝擊外,更需要詳細思考規劃,建議您儘早找律師諮詢,以期將離婚帶來的傷害降至最低。
離婚 夫妻財產 子女監護 撫養費用 其他
原告提起民事起訴,向被告請求給付違約金,被告委任胡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經胡律師詳細研究原告相關訴狀並確認本案事實,撰寫答辯狀並向法院爭取駁回原告之訴成功! (曾任職桃園地檢署10餘年,所有案件保證均親自辦理,更多資訊,請搜尋『阿光律師』部落格)
*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皆為化名。 事情經過 小俊是一位很努力也愛孩子的父親,原本經營著一家餐廳。 但因為未受到疫情影響導致餐廳生意一落千丈,於是收起餐廳擔任全職外送員。 身為妻子的小瑄對此整日怨聲載道,於是帶著小孩跑回了娘家居住,並向小俊提出了離婚,同時對小俊的訊...
離婚後,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與負擔,該歸誰比較好呢?有錢就一定搶得到嗎?還是先抱走就先搶先贏呢? 清官難斷家務事,假設一個情境,如果你/妳是法官,今天收到一個案件,夫妻離婚,而這對夫妻有一個五歲的兒子與三歲的女兒,此時子女要判給誰比較好呢?我們來看看家事法院在酌定親權這方面如何運作。 ...
隨著社會風氣改變,當婚姻關係黯淡,雙方願意簽字離婚,撰寫離婚協議書時至少要有以下內容: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探視權及扶養費 夫妻一方的贍養費 夫妻財產分配與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探視權、扶養費跟贍養費,是離婚協議書中最重要部份。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
緣委任人小秀與小東因離婚無效,再度恢復婚姻關係,惟對方已另有女友,二人已無繼續婚姻之意願,但就未成年子女之親權無法達成共識,小秀決意爭取未成年子女之親權…… https://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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