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應當是婚姻關係已經走到無可挽回的情況,才會採取的手段。近幾年,國人離婚率居高不下,婚姻訴訟也越來越多。一般來說,當夫妻雙方都有離婚意願,只要經過雙方協議簽署書面文件,並有兩個證人簽名,即可持相關證明文件到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然而,在實際的離婚個案中,雙方所面對情況往往不是那麼單純。有時,婚姻關係裡有難以維持婚姻的原因,但其中一方卻不願意離婚;或者夫妻雙方都有離婚的意願,卻因為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夫妻剩餘財產的分配或撫養費一直沒辦法有共識,導致離婚協議書無法簽立而陷入僵局,甚至影響孩子與身邊的家人,費神而耗時。離婚絕不只是「兩個不適合的人要分開而已」,一段婚姻關係的終止除了要面對法律、財務、心理和家庭、社交關係各方面的衝擊外,更需要詳細思考規劃,建議您儘早找律師諮詢,以期將離婚帶來的傷害降至最低。
離婚 夫妻財產 子女監護 撫養費用 其他一、當事人曾受前夫家暴,且雙方分居後,對方仍不斷傳訊息、打電話騷擾。 二、經高律師協助當事人向法院提告,聲請保護令。經法院裁定,我方訴求全部被法官採納。
台灣地區人民欲認領大陸地區非婚生子女。 處理方式: 第一步 當事人須取得大陸地區公證的出生證明書、認領非婚生子女聲明書、婚姻狀況證明書、約定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及子女從姓協議書。並且到海基會再認證一次。 第二步 再向台灣地區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認領登...
原告騎乘機車遭被告客運駕駛從後方撞擊,致原告身體受傷,支出交通費用、看護費用、機車全毀、薪資損失、精神賠償等,於本所張維軒律師出庭提出證據及言詞攻防下,獲勝訴判決,取得令原告滿意的賠償金額。
媽媽過世後,家庭會議約定兩名兒子各應取得遺產二分之一,並約定由大兒子負責辦理過戶,所有繼承人都簽下委託書交給大兒子辦理繼承事宜。惟事隔多年後,弟弟發現竟然早在母親重病期間,媽媽的不動產就已經被登記到哥哥名下,且有部分遺產已再被處分,氣急敗壞,但又顧慮父親尚在人間,不願傷害和諧,一拖就拖延了十八年.....
(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皆為化名) ● 案件經過: 「婚姻是要用心來經營的!」,小伶出嫁時媽媽對她說了這句話,本質良善的一句耳提面命,卻成為小伶一輩子的夢魘般如影隨形、揮之不去。 小伶與老公結婚已經五年了,老公的工作十分穩定,兩人婚後也育有兩個小孩,在外人眼中看似幸福美滿的...
諮詢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