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戶在交友軟體上面認識交友聯誼公司的女員工,對方假裝邀請他來自己上班的地方探班送飲料。結果客戶到場後,突然推銷婚友社(交友)契約,最終被迫簽下無卡分期貸款10多萬元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迅速在七日內幫客戶寄出存證信函給婚友社公司,主張對方的行為已經構成消保法第2條第11款的訪問交易,解除契...
一、案由 原告完工後向被告請領剩餘工程款,被告主張原告施工有瑕疵,且該瑕疵於通知原告修繕沒回應後,其已另花錢請其他公司修繕,拒絕給付原告工程款,原告遂依此提起本訴。 二、本律師代理原告主張 (一)被告通知原告修繕之函文並無限期幾日改善之用語,不符合民法493條之規定,不得就該支...
▲蘇狀師談民法(就之前所提問題回答,主要係答謝之前瀏覽過本題按讚的社團成員) 甲與乙為男女朋友關係,雙方合意由甲每月贈與5萬元予乙作為同居之代價,甲於第一個月贈與乙五萬元後,乙旋不履行同居協議,試問甲可否要求乙返還該五萬元? 解析 首先要先了解甲乙雙方之間的法律關係,究竟是贈與抑或是其他法...
案號: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166號民事判決 筆者於經手本案時,發現被告僅僅是在網路匿名群組發表對於先前在醫美診所進行手術之相關評論,卻遭醫美診所以發表上開言論侵害其商譽及違反保密協定等等提出民事訴訟,求償金額高達70萬元,本件被告在筆者努力撰擬答辯狀,影響法官對於本案之心證,最後獲得勝...
一、案由 本案為勝訴案例34的反訴案。 反訴原告借款反訴被告400萬元,為反訴被告所不爭執,故反訴原告利用本訴提起反訴,要求反訴被告返還400萬元借款。 二、本律師為反訴原告主張如下 (一)兩造就借款之年利率為18%,及反訴原告借款予反訴被告400萬元之事實,不爭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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