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土地相關案例分享
【民事_房屋糾紛】樓上漏水不給修,律師函一紙搞定

(基於個資保護及案件保密,文中敘述的姓名及名稱皆為化名)   案件經過: 小怡發現自家房子天花板出現漏水跟發霉的現象,找了水電師傅確認問題為何,經水電師傅確認發現是樓上住戶的管線漏水,導致小怡家的天花板漏水及發霉,小怡當即請樓上住戶到家中確認並請樓上住戶修復管線,然而樓上住戶確認後...

遭詐騙,經律師協助取回登記他人名下之不動產及現金

當事人○○○遭人欺騙而將移轉房產登記他人名下,並交付現金數百萬元予他人保管,經律師協助法院判決取回房產及現金。

向無親榮民買房,出賣人於未過戶前死亡,國有財產局拒絕過戶,律師協助獲判過戶

緣委任人阿珍於民國95年間與阿明簽訂不動產之買賣契約,惟因當時阿明就該筆建物及土地所有權尚未登記於其名下,須待其辦理完成相關所有權登記後,始能將其移轉過戶予阿珍,惟阿明尚未完成該等手續時,即先過世且其無任何繼承人存在,故法院委由國有財產局擔任阿明之遺產管理人,故阿珍就不動產過戶一事要求國有財產局辦理...

買方反悔不買,經律師協助二審獲得和解賠償

當事人○○○出售房屋並經簽約完成,豈料買方返悔不買,經律師協助後買方於二審和解賠償。

▲蘇狀師談房地合一所得稅(不動產稅專題)

▲蘇狀師談房地合一所得稅 之前曾撰文解析,現再予詳析。 個人及營利事業出售民國(下同)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註1)之土地,方為課徵對象。 甲於104年10月1日買得A建物及B土地,嗣於106年10月1日將房地出賣予乙,要否課徵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