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由 原告取得一集合別墅住宅之土地持分後,請求分割,被告等其他近百名社區住戶不同意,原告即向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申請調處。 二、本律師代理被告方於調處會主張 (一)按,各共有人得隨時請求分割共有物,固為民法第八百二十三條第一項前段所規定。惟同條項但書又規定,因物之使用目的不...
當事人○○○遭人欺騙而將移轉房產登記他人名下,並交付現金數百萬元予他人保管,經律師協助法院判決取回房產及現金。
緣委任人小儀與相對人小銘原為夫妻,因時間經過雙方夫妻情感日漸淡薄,最終走向離婚一途,惟相對人於離婚協議書清楚載明,按月給付小儀新台幣63000元,不過相對人僅最初給付幾期後,即拒絕為相關金錢之給付,故委任人迫於無奈下,向法院對相對人聲發支命令,相對人收受支付命令後,一方面對該等支付命令提出異議,另一...
當事人○○○出租面店,承租人藉詞不付租金,協助當事人周○○經訴訟獲得二審勝訴判決並經強制執行取回出租之店面。
案件大概: 原告與被告購買套房,交屋後裝潢時發現浴室天花板鋼筋外露,雨季來臨後,屋內更出現多處漏水,造成原告無法入住,協調多次無果,因此原告便向法院提起訴訟解除契約並請求返還價金。 我方代理原告主張: 原告得依民法第359條前段、兩造間之不動產買賣契約約定解除契約,並依民法第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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