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狀師談房地合一所得稅 之前曾撰文解析,現再予詳析。 個人及營利事業出售民國(下同)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註1)之土地,方為課徵對象。 甲於104年10月1日買得A建物及B土地,嗣於106年10月1日將房地出賣予乙,要否課徵房地...
一、案由 原告主張其遭國稅局補徵奢侈稅上百萬元及罰緩,係因代書漏向主管機關申請農地農用證明所致,並依此向代書起訴請求損害賠償 二、本律師代理被告答辯如下: 依地政士法之規定,奢侈稅之諮詢或申報並非地政士之法定業務或地政士辦理土地登記有關之稅務事項,復依該公契之委任範圍,亦僅限產...
一、案由 原告取得一集合別墅住宅之土地持分後,請求分割,被告等其他近百名社區住戶不同意,原告即向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申請調處。 二、本律師代理被告方於調處會主張 (一)按,各共有人得隨時請求分割共有物,固為民法第八百二十三條第一項前段所規定。惟同條項但書又規定,因物之使用目的不...
建商不遵守合建契約之約定,經訴訟後建商於二審和解。
當事人○○○出租面店,承租人藉詞不付租金,協助當事人周○○經訴訟獲得二審勝訴判決並經強制執行取回出租之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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