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經過 一名男子在網路上認識了一位年輕貌美的女生 雙方在網路上就確定了男女朋友的關係,原本以為要展開一段轟轟烈烈的愛情,卻沒想到女生利用男生的一片真心貪圖男子的財力,並非轟轟烈烈的愛情。 女生陸續以爸爸生病、家中急需等理由請男生匯款,最後就消失不見,彷彿不曾出現過。 本案當...
緣委任人吳小姐與被告張先生原為夫妻,其後因夫妻感情日久發生變質,故雙方決定兩願離婚,且於其離婚協議書上,被告亦承諾每月給付原告生活補助費新台幣63,000元整。惟被告張先生僅一開始給付幾期費用後,即拒絕給付任何費用予原告吳小姐,故吳小姐決定先向法院聲發支付命令,要求被告張先生給付積欠之金額共新台幣四...
一、當事人與借款人為熟識多年的朋友,某日借款人向我方借款40萬做為汽車購車代步使用。基於信任,雙方沒有簽借據,我方當下直接將現金交付對方。 二、一年後,對方主動傳訊息表示要還款,並請我方提供銀行帳號,我方回覆訊息後,對方卻隨即神隱消失而未還款。 三、經由高律師協助當事人,先寄發存證信函催...
*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公司名稱皆為化名。 事情經過 小高原本是科技大學的實習生,實習結束之後留任阿同公司擔任時薪工讀生。 但在公司服務的過程中原本的老闆小李因為與其他人有債務糾紛導致他在阿同公司的股票被執行,從此之後阿同公司的負責人換成了小濬,小李也降職變成了「經理...
*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公司名稱皆為化名。 事情經過 阿偉是「海靈有限公司」的負責人,日前與「芋泥有限公司」的負責人小霖有商業上的往來,但雙方本次合作牽涉到的金額比較大,所以阿偉要求小霖開立本票,擔保應該如期給付的貨款。 之後小霖以「芋泥有限公司」及本人小霖的名義開了...
本票裁定,可不用打官司直接取得執行名義 如認本票之債權不存在,實務上須另案訴請法院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 此類官司之主張主要有兩種 第一種主張該本票是強暴脅迫而簽立 但發票人(原告)須就強暴脅迫部分盡舉證責任部分 實務上基本是沒有爭議的 第二種主張為該本票並無強暴脅迫...
Q. 什麼是支付命令? 支付命令是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一種督促程序,也是一般民事訴訟正式起訴前,很常被使用的追債手段。簡單來說,當對方(即債務人)有積欠您金錢、替代物(如:書)或有價證券(如:股票)時,您除了選擇直接起訴之外,也可以先選擇向法院聲請對債務人核發支付命令,以督促債務人履行其所積...
優先購買權是有錢人的煩惱 怎麼說呢 因所謂的優先購買權,通常是指共有人出賣其不動產持分(應有部分)給第三人時,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事先以書面通知他共有人,俾使他共有人得以同一價格優先承購之意 也就是說,必須先有不動產,才可能碰到優先購買權 然在現今台灣房價狂噴的年代,...
1.強制執行(金錢債權部分),簡單來說,是請法院幫忙把錢拿回來的非訟程序。 2.要先有執行名義(確定勝訴判決、本票裁定、支付命令,公證過的契約...等),才取得聲請強制執行的資格,且應注意執行的時效。 3.第一件事,是持執行名義去國稅局調對方的所得和財產歸戶(費用:500元),必須先確定...
探討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來釐清,交往期間的贈禮、金錢往來,究竟是贈與、借貸,還是好意施惠? 一、什麼是贈與? 依照民法第406條規定,贈與是指「當事人約定,一方以自己的財產無償給與他方,他方允為接受之契約」。由此可知,原則上只要雙方當事人合意,其中一方將財產贈送他方而不要求代價,無論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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