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法務相關案例分享
前名義董事自居負責人訴請交付公司印鑑,本所律師協助獲勝判決

    【  事實經過  】 委任人阿雄與阿弟係兄弟,眾人均在家族公司任職,阿弟不服阿雄遭選任為最新董事,阿弟竟利用公司尚未變更登記的機會,向法院主張為公司負責人,起訴要求阿雄及相關員工交出公司印章及帳冊。.....https://www.alicelaw.com.tw/cases...

▲蘇狀師談內線交易

Apple’s former senior director of corporate law and corporate secrecy has officially admitted to partaking in an insider trading scheme. Gene Levoff w...

▲蘇狀師刑事羈押

當事人涉及殺人未遂、槍砲、妨害秩序等罪,偵查中經檢察官聲請羈押,法院裁定准予羈押。2個月羈押期滿,檢察官聲請延長羈押,經法院召開延押庭,本人順利協助當事人具保停止羈押。

▲蘇狀師談網紅契約

藝人契約常稱為藝人代言契約ˋ或網紅契約,其係一個就名人同意代言、促銷或現身於公司產品或服務推廣活動而取得報酬之具拘束力之契約。藝人契約之關鍵要素包含服務範圍、報酬(實際金額或權利金)、智慧財產權(樣貌之利用)及保護商譽之道德條款。

▲知名度應受到重視

最近最夯的議題莫過於人工智能,利用人工智能生成藝人之樣貌來表演,均模仿地維妙維肖,幾可亂真;尤有更甚者,將藝人的臉蛋轉接於色情片,猶如藝人真實演出該片,更是涉及刑事犯罪(妨害名譽)及民事侵權,如果在美國,則有侵害RIGHT OF PPUBLICITY(知名度),可見侵害的層面相當地廣,此議題須受到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