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由 被告與原告租賃房屋,惟租屋後未依約繳納房租,原告寄發存證信函以被告欠繳房租扣除押金已逾兩個月租金為由,依土地法100條第3款及民法第440條第1、2項之規定解除租約,並起訴請求遷讓房屋及請求返還不當得利。 二、本律師代理原告主張 (一)租約於原告依法行使解除權,被告即...
當事人○○○出售房屋並經簽約完成,豈料買方返悔不買,經律師協助後買方於二審和解賠償。
一、案由 共有人(即被告)出售共有土地,依法通知其他共有人(即原告)優先承購(承購價款:1億多元),經原告向其主張優先承購後,被告又主張其買賣契約特約條款有記載:"如遭其他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購,則本買賣契約無效",不承認原告優先承購權存在。 二、本律師代理原告起訴主張: (一)買...
一、案由 原告與被告共有系爭房屋,因被告不同意分割共有物,故原告起訴請求變價分割。 二、本律師代理原告主張 (一)系爭不動產並無因物之使用目的不能分割之情形,兩造間亦無不能分割之約定,經原告多次向被告請求分割,均未獲置理,故請求准予分割。 (二)系爭不動產屋之內結構無法區...
▲蘇狀師談房地合一所得稅 之前曾撰文解析,現再予詳析。 個人及營利事業出售民國(下同)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註1)之土地,方為課徵對象。 甲於104年10月1日買得A建物及B土地,嗣於106年10月1日將房地出賣予乙,要否課徵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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