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背景 本案被告因社會經驗不豐、工作不穩,向銀行貸款因信用不夠遭拒,因急需用錢遂上網尋求貸款代辦公司。和對方實際碰面後,宣稱要為被告「製造流水數據、美化帳戶、提升授信機率」等語,甚至簽立書面契約,被告不疑有他,依指示提供帳戶後到指定時間、地點將帳戶內「公司資金」提款出來返還對方,金額總計...
一、被害人公司提告主張:被告利用保管被害人提款印章及存摺之機會,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侵占之犯意,將被害人總計2000多萬元之款項,陸續提領,並加以侵占等。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辯護,聲請傳喚公司會計作證、整理相關會計帳冊,一一說明金流來源及用途,主張過去曾借給公司多筆款項,即使公司有付款給...
一、案例事實 檢察官以被告販賣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予購毒者為由,認被告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之販賣第二級毒品罪嫌,提起公訴。 二、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一)按,最高法院110年台上字第597號判決意旨:「…販賣毒品案件,購毒者所稱向某人買受毒品之指證,不得作為有罪判...
一、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 - 不起訴處分 二、事實簡述 (一)被害人遭詐騙集團詐騙而匯款至被告帳戶,款項並遭提領,嗣後察覺有異,報警處理。警方因此認為被告帳戶是詐騙集團使用之人頭帳戶,且被告亦身兼詐騙集團的領款車手。 (二)被告在網路上看到虛擬貨幣投資廣告,進而嘗試虛擬貨幣買賣投資,...
事情經過 一名男大生在YouTube上看到博弈業的賺錢兼職廣告,標題稱「5000元就能改變生活」,心想「太好了,這樣我就可以不用背學貸,還可以有多餘的零用錢」,隨後就隨廣告聯繫了廣告主。 廣告主請男大生到宜蘭民宿討論細節後,男大生一到就被要求交出存簿、身分證、密碼、提款卡,並收走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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