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律師的當事人(男性)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位女性, 雙方合意發生性行為後, 男方遭女方提告強制性交罪, 經過本律師出庭爭執女方並無其餘積極的證據證實男方確實違反女方的意願後, 檢察官採信本律師的說法,認為並無證據證明男方確實違反女方的意願, 最後給本律師的當事人不起訴處分...
小林與友人一同出遊,嗣小莊與阿威一言不合,突動手毆打阿威,其他人不知何故也加入毆打,小林曾試圖勸架阻止,但小莊對小林說再擋就連你一起打,小林不得已無法阻止,亦無法離去報警,小莊竟撿起地上之木棍往阿威頭上打去,後來阿威送醫不治死亡,檢察官起訴眾人涉犯刑法第271條殺人罪嫌......https://w...
一、被告經營網路賣場並販售3C產品,但未經同意使用他人(被害人)註冊之NCC證號於個人賣場上,遭警方以偽造文書、虛偽標記商品品質罪(妨害農工商罪)偵辦。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耗費多日與被害人取得聯繫,並多次於偵查庭上為被告積極辯護,主張被告並無前科,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最終說服檢察官,給予被告...
▲蘇狀師談偵查中羈押程序 這幾年常受任或由法院指定為偵查中羈押程序之辯護人。何謂偵查中之羈押程序?被告在偵查中,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或101條之1各款情形之一,而有羈押之必要者,檢察官可敘明理由,向法院聲請羈押。 此時,法院即應開庭審理是否羈押(當然不是馬上開庭審理,...
被告因求貼補家用,持大型剪刀進入工地竊取鋼筋,另徒手竊取鋼筋1次,復撿拾路邊廢棄車牌,持往資源回收場變賣等行為,為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提起公訴,嗣被告委託胡律師後,經胡律師詳細研讀卷證,並向法官極力爭取,於告訴人不願出面談和解之情況下,仍向法官爭取得易科罰金之刑度,使被告免去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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