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阿宏原開設一間科技有限公司,並擔任該公司之負責人,惟公司經營不善,民國94年底阿宏欲將公司結束營業,此時伊之旗下員工阿萬表示,伊之朋友阿誠與小東有意願頂讓該公司,此時阿宏即將公司低價出售予阿誠與小東,阿誠與小東頂讓該公司後,公司不僅未實際營運,且無銷售之事實,渠等竟開立假的統一發票交付其他公司作...
一、案由 移送意旨以被告帳戶列為警示帳戶,認被告涉犯詐欺、洗錢等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二、本律師協助被告答辯如下 (一)被告因有資金上之需求,依網路上看到小額借款廣告之訊息,加該小額借款之承辦人A之LINE,又,依被告與該承辦人A之LINE對話紀錄、及寄貨單等資料,可證被告以L...
本件因衝庭的關係,故只有協助撰狀 該狀紙援引6個有利法院判決,增加法院給予刑法第59條的機率,最後成功爭取到緩刑 一、案例事實 被告販賣三級毒品為警查獲,檢察官依法提起公訴。 二、本律師協助被告答辯如下 (一)被告對於起訴書犯罪事實欄所示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已分別於偵查...
一、被害人提告主張:被害人上拍賣平台購買遊戲主機,依照詐騙集團指示將款項匯入以被告手機門號申辦的虛擬銀行帳號。因未收到所購買的商品,驚覺受騙而報警。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辯護,主張並無任何證據證明被告跟詐騙集團之間,存有主觀犯意聯絡,再加上客觀上被告也沒有詐騙被害人的犯罪事實。被告是基於信任...
因一般承攬契約糾紛衍生出之普通侵占罪,經陳律師協助當事人整理證據及遞狀說明後,獲不起訴處分,免背負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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