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當事人被前同居女友控告妨害性自主,經委任陳律師處理後成功不起訴。 二、陳律師與當事人對於案發時情況仔細評估,並協助當事人就被訴情形成功舉證證明雙方是合意性交,成功取得檢察官之信任,獲不起訴處分。
被告因信任男友說詞,將其帳戶借予其男友使用,嗣該帳戶為其男友持以作為網路交易之匯款帳戶,因被害人遲未收到所購買之商品,遂對被告提起詐欺取財告訴,經胡律師仔細聆聽被告關於案件經過之敘述並確認細節,當庭向承辦檢察官陳述辯護要旨,並撰寫答辯狀,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 (有豐富實務經驗,專業、專心、...
一、被害人提告主張:被告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詐欺、侵占、背信、偽造文書等犯意,使被害人支付3000萬元投資款,並將公司產品侵占入己,擅自將公司財產轉讓他人、偽造公司會計資料等。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辯護,主張被告善盡其職責,且並未捏造事實而詐害他人,並整理相關資料文件,一一說明金流來源及用...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一)#刑事案件。 (二)#妨害秩序、#恐嚇公眾、#緩起訴、#初犯。 二、案例事實 警方以被告涉犯恐嚇公眾為由,函送被告予地檢署。 三、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一)按,刑事訴訟法第253-1條第1項:「…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刑事案件。 #偽造文書、#不起訴、#冒名。 二、📜案例事實📜 告訴人以其電信門號係遭被告冒名申請為由,提起告訴。 三、💪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1.按,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202、629號刑事判決要旨:「…觀諸該永訊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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