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一年開一次庭 本件接觸到一些之前比較沒碰過的法規 一、案例事實 原告主張被告將原屬於原告之眷舍補助款領走,造成原告受有損害,並依此起訴。 二、本律師代理被告主張如下 (一)系爭眷舍為原配住人無條件轉讓予被告,並由主管機關依國軍軍眷業務處理辦法第17條規定,同意將配...
阿光律師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時,處理過很多施用毒品案件,每年地檢署內都有數千件的施用毒品案件,其中不乏初次施用毒品者,以下將毒品戒癮治療程序說明如下: 1. 初犯施用毒品者之處理-觀察、勒戒或戒癮治療二擇一之立法模式 我國規範毒品相關犯罪者,並非一般法律,而是另外訂立「毒品危害防制...
一、當事人於賣場消費時,因貪小便宜,將部分商品放入包包內,未結帳即離開賣場。事後遭賣場人員調閱監視器報警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成功與賣場達成和解,並撰寫和解書與答辯狀。主張被告並無前科,僅因一時貪念情急失慮,嗣後已跟賣場達成和解,向檢察官爭取不起訴。 三、最終檢察官採認本律師上開辯護主張...
一、被告經營網路賣場並販售3C產品,但未經同意使用他人(被害人)註冊之NCC證號於個人賣場上,遭警方以偽造文書、虛偽標記商品品質罪(妨害農工商罪)偵辦。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耗費多日與被害人取得聯繫,並多次於偵查庭上為被告積極辯護,主張被告並無前科,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最終說服檢察官,給予被告...
一、案由 原審以被告與告訴人有嫌隙,及告訴人亦因被告所為不當用語而辭職,採認告訴人指述而為被告有罪之諭知,案經被告提起上訴。 二、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一)被告當初向證人陳述時,係針對面向被告之證人所為之言論,並非係與背向被告之告訴人交談,且實際上,從被告前開言詞之前後文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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