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為大陸籍人士,因來台就學,結識經營販售某商品之告訴代理人,被告父親得知後,遂透過被告聯繫,與告訴人公司簽立代理合約,嗣被告父親向告訴人公司收取大陸地區認證等費用後,竟未依約在大陸地區推廣銷售該商品。因認被告與其父親共犯刑法詐欺取財罪。經胡律師詳細傾聽被告對案情之敘述,並整理對被告有利之事證,且積...
告訴人配偶騎乘腳踏車上路,遭被告即公車司機駕車不慎撞擊致死,告訴人原本未委託律師處理,案件經桃園地檢署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後,告訴人至本所委託胡律師撰寫再議狀,經胡律師詳細檢閱告訴人現有證據,並思考再議理由,撰寫再議聲請狀,成功獲高檢署認同,撤銷原不起訴處分,發回桃園地檢署續行偵查。 ...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人頭帳戶案第14勝。 #人頭帳戶、#幫助詐欺、#幫助洗錢、#警示帳戶、#警示、#貸款詐騙、#求職詐騙、#虛擬貨幣詐騙、#愛情詐騙。 人頭帳戶案(常見類型為求職陷阱、小額貸款、家庭代工、愛情詐騙等)的寫法基本上都挺類似的...
一、被害人提告主張:被告持續反覆傳送訊息及撥打電話給被害人,要求復合,造成被害人心生害怕。認為被告涉犯刑法恐嚇罪、強制罪與跟騷法等等。 二、經由高律師陪同製作筆錄、陪同開庭,積極為被告辯護,提出多份答辯書狀向檢察官說明。 主張:被告傳送訊息只是講述心情,但顯然與性或性別無關。而...
一、被害人提告主張:被害人上拍賣平台購買遊戲主機,依照詐騙集團指示將款項匯入以被告手機門號申辦的虛擬銀行帳號。因未收到所購買的商品,驚覺受騙而報警。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辯護,主張並無任何證據證明被告跟詐騙集團之間,存有主觀犯意聯絡,再加上客觀上被告也沒有詐騙被害人的犯罪事實。被告是基於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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