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一)#民事案件。 (二)#不當得利、#二審、#上訴駁回、#特種贈與、#結婚、#營業、#分居 (三)本件為代撰訴狀 (四)生前處分財產,只有基於結婚、營業、分居所為之生前特種贈與,才會認為是屬於遺產之先行分配,依法會再歸扣追加回遺產。 二、案例事實...
一、告訴人提告稱:被告向其辦理貸款時偽填薪資數字,因而誤信被告有還款能力,借錢給被告。等到被告還不出錢時,聲請強制執行才發現被告的真實薪資,發覺受騙上當,憤而提告詐欺罪。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指導被告聲請傳喚雇主到庭作證,並提出勞保投保資料等數據,援引法院見解,主張被告一開始借錢時即欠缺詐欺犯...
本件一年開一次庭 本件接觸到一些之前比較沒碰過的法規 一、案例事實 原告主張被告將原屬於原告之眷舍補助款領走,造成原告受有損害,並依此起訴。 二、本律師代理被告主張如下 (一)系爭眷舍為原配住人無條件轉讓予被告,並由主管機關依國軍軍眷業務處理辦法第17條規定,同意將配...
一、依照法院實務統計,一肢殘障或失能的判賠金額約一百萬元上下。 二、當事人為某中小企業員工,上班時間因公司機器老舊未更新,且未設置安全措施,當事人因操作不慎致小腿遭捲入夾斷,後續手術治療仍無法回復感覺及運動功能。 三、經高律師找尋相關職業安全衛生規則、主觀機關解釋函令、聲請傳喚員工作證、...
一、被害人提告主張:被告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侵占之犯意,將已逝母親所申辦的銀行帳戶內存款,共計100多萬元,予以侵占入己,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335條第1項之侵占罪嫌云云。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辯護,主張並無任何證據證明被告有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主觀犯意。最終檢察官採認本律師上開辯護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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