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委任人吳小姐與被告張先生原為夫妻,其後因夫妻感情日久發生變質,故雙方決定兩願離婚,且於其離婚協議書上,被告亦承諾每月給付原告生活補助費新台幣63,000元整。惟被告張先生僅一開始給付幾期費用後,即拒絕給付任何費用予原告吳小姐,故吳小姐決定先向法院聲發支付命令,要求被告張先生給付積欠之金額共新台幣四...
一、被害人因遇到演唱會門票詐騙,而匯款數萬元至被告的人頭帳戶。結果檢察官卻認定被告並不構成詐欺犯罪,給予被告不起訴處分。被害人因為不知道後續該怎麼做,前來找高維志律師尋求協助。 二、經由高律師仔細研究不起訴處分書內容後,幫被害人書寫書狀並遞交給法院,法院最終核發支付命令。被告於收到支...
*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公司名稱皆為化名。 事情經過 阿偉是「海靈有限公司」的負責人,日前與「芋泥有限公司」的負責人小霖有商業上的往來,但雙方本次合作牽涉到的金額比較大,所以阿偉要求小霖開立本票,擔保應該如期給付的貨款。 之後小霖以「芋泥有限公司」及本人小霖的名義開了...
事情經過 年邁的林媽(此為化名)接到詐騙集團假扮護理師、刑警、檢察官的電話。 電話那頭說「身分證及健保卡遭人盜用,因此涉有刑事案件需繳交保證金」,可憐的林媽擔心自己一把年紀還要被關,於是配合將所謂的保證金款項交給當時未滿20歲的車手小鋐(此為化名),之後女兒發現了趕快報警,警方也很快...
一、當事人曾借錢給朋友買車,但並沒有簽署借據,只有對話紀錄與匯款單,匯款單上也沒有我方當事人的姓名,甚至對方也否認這筆債務,而主張是當事人自願贈與。 二、經過高律師仔細研究後,決定先寄發存證信函給被告要求限期還款。被告並未理會,但也剛好落入我方的訴訟策略中。 三、高律師藉由存證信函與對話...
《有借有還,再借不難?》 生活中難免會有「被借錢」的情況發生,其實「借錢」這個行為在法律上稱為 #消費借貸,主要規範於民法第474條。由於消費借貸契約是屬於要物契約,因此雙方之間必須達成消費 #借貸合意 以及 #交付金錢 的這個動作,雙方之間才算是成立消費借貸契約。一般而言,契約只需要雙方...
優先購買權是有錢人的煩惱 怎麼說呢 因所謂的優先購買權,通常是指共有人出賣其不動產持分(應有部分)給第三人時,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事先以書面通知他共有人,俾使他共有人得以同一價格優先承購之意 也就是說,必須先有不動產,才可能碰到優先購買權 然在現今台灣房價狂噴的年代,...
一、民事途徑 (一)催告對方 首先,要催告對方限期繳租金(例如:請收到訊息的七日內,盡速繳納租金7000元)。 催告的方式可以是LINE訊息、簡訊、電話或email,比較沒有爭議的作法是寄發存證信函。 如果期限到了,對方仍然沒有繳租金,且欠繳租金達到兩個月(如果有押金,要扣掉...
一、確認抵押權不存在為消極確認之訴,依最高法院42年台上字第170號判決,該確認法律關係不存在之訴,應由主張債權存在之登記抵押權人負舉證之責,如抵押權人無法證明該債權存在,則法院就會確認該抵押權不存在並要求抵押權人塗銷該抵押權。 二、如抵押權人已過世,但該抵押權人之繼承人尚未繼承時,抵押人又想...
一、被害人因遇到演唱會門票詐騙,而匯款數萬元至被告的人頭帳戶。結果檢察官卻認定被告並不構成詐欺犯罪,給予被告不起訴處分。被害人因為不知道後續該怎麼做,前來找高維志律師尋求協助。 二、經由高律師仔細研究不起訴處分書內容後,幫被害人書寫書狀並遞交給法院,法院最終核發支付命令。被告於收到支付命令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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