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奕安 律師
101臺檢證字第9840號- 性別: 男
專業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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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領域1行政訴訟
服務區域
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基隆,宜蘭,屏東
資格背景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碩士(公法學組) 經歷: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金石國際法律事務所受雇律師
發表著作
(2015)論全民健康保險之藥物給付項目收載制度──以病人程序保障與公民參與為中心(碩士論文)。 (2017)試評全民健康保險的藥物給付項目收載制度,收錄於<法律與生命科學>期刊。
律師成就
- 最佳解答 25
- 回覆次數 360
- 總諮詢案件 349
其他專長領域
刑事犯罪 車禍事故 政府採購.工程爭議
註冊於 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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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專欄
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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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回覆1554 觀看育嬰留停復職後調職減薪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民事上,您可向當地地方主管機關(多為縣市政府勞動局或勞工局)聲請勞資爭議調解,如調解不能獲致您滿意的結果,您可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 行政上,雇主因為您懷孕而對您調職或轉職減薪,行政機關是可以對雇主處以罰鍰的。您可以向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提起申訴。 民事與行政兩條路可以同時主張、分進合擊造成雇主壓力。細部策略就要請您攜帶相關資料(如薪資條、雙方往返電郵、調職或轉職公文、請假證明)到所由律師分析後再行說明。本所第一次來所諮詢不收取費用,請放心利用。2019/11/27 16:31 -
3 回覆2371 觀看法院強制扣款
保險法並未明文禁止一般人壽保險、意外保險、儲蓄保險、年金保險(非國民年金)、投資型保險之保險金及解除保險契約後保單價值準備金之扣押及換價,故應予准許扣押、換價(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9年法律座談會民執類提案第28號參照)。 依照上面提到的見解,原則上是可以強制執行儲蓄險的保險金,除非執行後將使債務人無法維持最低日常生活。2019/11/27 15:59 -
3 回覆2742 觀看車禍和解賠償簡訊內容
車禍到現在才半個月,初判表應該應該還沒作出來。責任還沒釐清前,比較不建議貿然和解。若您也有驗傷,等初判表出來後,建議您可考慮聲請調解,或對對方提起刑事過失傷害的告訴(提起告訴後亦可再行調解)。2019/11/27 15:35 -
2 回覆1542 觀看兒子可代理父親處理保險以及訴訟相關問題嗎?
因「父親在法律上是否無行為能力」這件事尚未確定,為避免兒子無謂的法律風險,建議由兒子先為父親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可聲請由兒子擔任父親的監護人),待法院裁定、且至戶政機關辦理登記後,兒子再行代理父親處理保險契約的問題。2019/11/27 14:22 -
3 回覆1351 觀看父親失智養老金被佔用
您好: 如父親失智狀況嚴重,對方除可能成立侵占罪外,尚可能成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可往「照顧父親不需要如此高額費用」的方向,來論述對方有犯罪故意。 建議可先發一存證信函,向對方表示我方已掌握事實,請於一定期間內儘速返還存款與變賣金額予父親,否則我方即提告刑事訴訟。 此外,民事部分亦可儘速聲請監護/或輔助宣告。2019/11/27 12:20 -
4 回覆1313 觀看分手需要還在一起時為對方付的錢嗎
1.他很難舉證為你付比較多的錢。 2.可以聲請通常保護令以禁止對方繼續打電話騷擾您。 3.對於「他威脅要公開照片」這件事情,視實際情況有可能成立恐嚇罪或強制罪,你可考慮提起刑事告訴,請保留好文字紀錄或錄音檔。2019/11/12 16:47 -
4 回覆1175 觀看老人院致死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關於這種在養老院摔傷的案件,法院都是認為,不能只因為老人家摔倒,就能直接說院方或其人員一定有過失。 原告就此必須舉證說院方或其人員有疏於照顧的情事,或是養老院的硬體設施有所欠缺,沒有防護跌倒的設施,設備顯有不安全等。大概可以從這兩方面來思考看看您如何舉證。2019/11/12 16:33 -
3 回覆5206 觀看2019/11/12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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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回覆2116 觀看匿名性質版提告妨害名譽會成立嗎?
依照司法實務,要這個虛擬身份有建立起專屬於此虛擬身份的人際關係與聲譽,這虛擬身份的名譽權才受到刑法保護。 所以要看K島除了ID以外有沒有什麼方式(例如電郵)可以讓使用者辨識發文者。2019/11/11 10:16 -
2 回覆1919 觀看二手車糾紛與現況不符
你在存證信函裡面要敘明雙方有明文約定車子要付安全氣囊,經過檢視後卻發現沒付,此屬於影響人身安全的重大瑕疵,因此要解除買賣契約。再看對方回應。 若對方仍然沒有善意回應,視你買車目的是自用,有爭議可以找消保官、到有管轄權的鄉鎮市調委會聲請調解、或直接提起民事訴訟。如果買車是營業用,只能找鄉鎮市調委會聲請調解,或直接提民事訴訟。2019/11/08 09:50 -
3 回覆1586 觀看離職後,被民事求嘗感謝律師回答
雇主告您的事由是什麼呢?依您所述,看起來像是雙方約定最低服務年限與離職違約金。 如果是的話,除非雇主有支出對您培訓的費用,或對您遵守最低服務年限有合理補償,否則勞動契約不能約定離職違約金。且培訓也要看您任職的單位。雇主實際上是否有需要就您的工作投入訓練經費、時間或其他資源,而有約定最低服務年限及離職違約金之必要?如果實際上沒必要,雇主又沒給您提供任何補償,則最低服務年限和離職違約金的約定,都是無效的。 建議攜帶當時錄音檔、勞動契約、工作規則及對方起訴狀等相關文件給律師檢視。2019/11/07 15:51 -
3 回覆2099 觀看對方連續2天在網路洩漏本人個資,是否能提告2次感謝律師回答
提起一次刑事告訴即可,但在此次告訴程序裡敘明對方有兩個不當利用個人資料的行為。 至於兩個行為因為時間很密接,會成立兩罪或一罪,就由檢察官依法判斷。2019/11/07 11:53 -
3 回覆2726 觀看切結書這樣書寫有法律效益嗎?
到法院離婚時,法官會看夫妻雙方哪一方對「難以維持婚姻」這件事情應該負責。如果是先生該負責、您不用負責,則您可以主張離婚,先生就不能主張離婚;這可能會影響到您能否對先生請求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那麼,要怎麼認定哪方該負責呢?如果說你們雙方簽有這種切結書,雖然不會影響法官對於監護權的判斷,但可能可以作為離婚誰該負責的證據。2019/11/06 15:18 -
1 回覆1327 觀看公司開立的非自願離職單勾選與面談不符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公司不得隨便解雇勞工。 法院認為,要雇主在使用勞基法所賦予保護之各種手段後,仍無法改善情況下,始得終止勞動契約。依您所述,雇主沒有預先告知,也沒有先給您為適當的工作調整,應該不符合解雇的最後手段性。 另外,在解雇您之前,公司竟然還要您趕著做細節的工作,您顯然沒有「確不能勝任」工作的問題。 建議可以向勞工工作地的勞工局或勞動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2019/11/06 15:07 -
3 回覆1681 觀看借款感謝律師回答
1.可以,請妥善保存對話紀錄。尤其是弟弟承諾每個月還錢的部分,可以證明您與弟弟之間有借貸契約存在。最好先擷取圖片避免對方收回對話。 2.只要在起訴狀中敘述清楚,並且檢附相關金流證明(例如交易明細、存簿等),匯到非弟弟的帳戶原則上也不影響請求返還借款。2019/11/06 14:47 -
3 回覆4551 觀看2019/11/06 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