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奕安 律師
101臺檢證字第9840號- 性別: 男
專業領域
-
專業領域1行政訴訟
服務區域
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基隆,宜蘭,屏東
資格背景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碩士(公法學組) 經歷: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金石國際法律事務所受雇律師
發表著作
(2015)論全民健康保險之藥物給付項目收載制度──以病人程序保障與公民參與為中心(碩士論文)。 (2017)試評全民健康保險的藥物給付項目收載制度,收錄於<法律與生命科學>期刊。
律師成就
- 最佳解答 25
- 回覆次數 360
- 總諮詢案件 349
其他專長領域
政府採購.工程爭議 刑事犯罪 車禍事故
註冊於 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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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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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回覆1008 觀看阿嬤被騙簽離職單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假設人資沒得阿嬤授權,而人資確實擅簽阿嬤姓名在離職單上,則人資有構成偽造私文書的可能(如其上司授意,上司則可能構成教唆偽造私文書)。如對方確實有前述擅簽的行為,您可先跟對方表示對方行為恐有觸犯刑法的可能,視對方如何回應。 如未獲對方妥善回應,可向勞工局(處)「申訴」,亦可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向其申請「調解」。如有需要,亦可向有管轄權的「民事法院」提起訴訟或進行調解。2020/04/30 10:38 -
8 回覆1556 觀看貸款被詐騙帳戶
您好: 接下來可能會被以涉犯幫助詐欺與洗錢防制法等罪名偵查,要有面對警詢、檢察官偵訊的心理準備,且因此類案件被害人遍佈全國,有可能必須到各地製作筆錄。 此類案件能無罪或不起訴的關鍵之一在於答辯狀如何論述「您對『對方是詐騙集團』這件事情沒有預見,所以欠缺犯罪故意」。論述當然必須要扣緊您與詐騙集團的所有對話紀錄來答辯。 依您所述,本案至少有您在易借網上刊登貸款需求、李先生與臉書的對話紀錄、李先生的來電顯示等證據,依照目前的司法實務趨勢,確實有可能朝無罪方向來答辯。請您妥為保存上開證據並列印下來,趕緊找律師實際研判分析以撰狀答辯。2020/04/29 16:24 -
6 回覆1215 觀看我告人恐嚇勒索
您好: 檢察官每句問話都有背後的意義,但最終目的只是在「判斷被告是否您提告的犯罪」。身為告訴人的您最為瞭解案情,所以檢察官會對您為完整的訊問。如果您不知道如何妥善回應的話,會影響到被告是否被起訴。 建議您找律師說明完整的案情,由律師幫您寫一份「刑事告訴補充理由狀」,律師在跟您開會後會分析案情和撰寫書狀,您可持這份書狀去開偵查庭,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了。2020/04/29 10:42 -
3 回覆579 觀看網路求職遭恐嚇
您好: 對方說查到您位置,要來剃你頭、1000元當理髮費,他才是可能構成恐嚇危安。 依照經驗,這種網路上徵打字工的,有可能是詐騙集團在找車手。集團會先請您繳交會費,再用「沒有本來講好的工作,有另外一種你要不要做」、「繳更多錢升級會員」之類的話術,叫您加入好幾個微信或Line群,最後要您提供帳戶或持他們提供的帳戶去幫他們領錢。如果您真的這樣做了,就可能會成為詐欺取財與洗錢的幫助犯。 我建議您先把所有對話紀錄都截圖保存起來,並且跟家長反應有這件事情,然後攜帶所有對話紀錄找律師諮詢。2020/04/29 09:04 -
1 回覆831 觀看2020/04/28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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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回覆1504 觀看未成年帳戶被警方以有問題
您好: 提到「帳戶有問題」,很可能會有詐欺取財與洗錢防制法等問題。小孩有可能怕被罵而避重就輕回答您,請您先跟小孩瞭解真實情況為何,再一同尋找律師協助。如果小孩留有相關對話紀錄,務必請他保存好,由律師檢視是否有答辯空間。2020/04/27 18:57 -
4 回覆1408 觀看車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您好: 後續對方除對您提起「刑事過失傷害(或過失重傷害)告訴」外,通常還會提起「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訴」,請求勞動能力減損、因事故而支出之醫療必要費用、看護費、損失薪資、慰撫金等等。依您所述,對方因此事故導致右半側癱瘓,則前述的金額您必須要有心理準備。 刑事的過失傷害(或過失重傷害)罪,只要您對事故有1%的過失,就會成罪,所以從刑事警詢、偵查程序就要妥善答辯。雙方過失比例也攸關民事損害賠償金額,因此今後雙方對於車禍鑑定的攻防(例如:對方違了哪些交通規則、如鑑定結果對您不利,要如何說鑑定過程有瑕疵等)是相當重要的,建議委請律師就民事、刑事答辯策略做統一的規劃,避免矛盾。2020/04/27 18:42 -
5 回覆648 觀看我大嫂自己生的兒子丟給爸媽養,然後也不給錢
您好: 1.您的哥哥可以與大嫂協議離婚,在離婚協議書裡面約定扶養費如何負擔、孩子親權歸屬、如何探視等事項。如果大嫂不想協議,您哥哥也可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2.扶養費部分,依民法父母對未成年子女都負扶養義務,因此大嫂當然也要負擔小孩扶養費。 3.訪原則上對方要求看小孩是合理,但頻率和方式要透過協議或訴訟方式解決。 4.免除扶養費雖然也可作為離婚的條件,不過建議跟律師全盤討論再行協議(或提起訴訟),避免講錯話而無法達成我方想要的目標。2020/04/27 18:24 -
3 回覆2861 觀看我在路上向他人比中指被告公然侮辱
重點可能在於對方有無舉證,摘錄一個類似判決供您參考。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4年度易字第1386號:「…本院審以被告為國中程度(院卷第9頁、第146頁),案發時年屆3旬,有工作歷練,為具有相當社會經驗之人,佐以被告於審理時自承:比中指是英文FUCK之意,伊知道對人比中指是不好等語(院卷第139頁),其當知一般社會觀念裡確含有侮辱及貶損他人之意思,準此,被告對上開情事自應知之甚詳。再者,刑法分則中「公然」二字之意義,祇以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狀況為已足,司法院院字第2033號解釋闡述至明。本件案侮辱發地點為臺中市重慶路與西屯路2段交岔路口附近,不特定之多數人均可自由往來,自屬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處所。被告既於上開時、地,對告訴人舉起右手比出中指手勢之動作,依被告主觀意識乃至社會通念及一般人之認知,均係不雅、輕衊,有貶損他人評價之意味而屬足使人感受侮辱之意思無疑。」2020/04/20 12:00 -
8 回覆953 觀看排除侵害拆屋還地
法官似是認為實際占用面積比應有部分比例大上太多,讓其他共有人事實上不能使用該地,所以不可能成立默示分管契約。 初步看來,如您要繼續上訴,您或可主張,成立默示分管契約的要件只要「共有人間實際上劃定使用範圍,對各自占有管領之部分,互相容忍,對於他共有人使用、收益,各自占有之土地,未予干涉,已歷有年」即可認有默示分管契約之存在,並沒有「應有部分比例應等於實際占用面積」此項。但實際上,您可能還必須找出其他長年對於您占用土地沒有意見的共有人做為證人,才能舉證說服法官。2020/04/20 10:05 -
2 回覆918 觀看沒有撫養我的媽媽要我支付撫養費用...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依您所述,您母親都沒有盡到對您的扶養義務。您可在您母親對您提告的訴訟中,主張民法第1118條之1,請求法院免除或減輕您對您母親的扶養義務。 然而這點必須透過證據支撐,需傳您父親或其他親友出庭作證。有問題可來電詢問。2020/04/20 08:49 -
5 回覆1457 觀看刑事附帶民事
您好: 聽起來您與在台家人之間有刑事案件。如您是刑事案件的告訴人,您可委任告訴代理人處理刑事案件,如委任了告訴代理人,除被檢察官傳喚為證人時必須出庭外,其他偵查庭由告訴代理人出庭、撰狀即可。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必須要刑案起訴後,才能向法院提起,好處是不用繳裁判費(裁判費約為訴訟標的金額的1.1%)。您也可另直接提民事訴訟起訴狀向法院主張您的請求,但就要繳前述的裁判費了。2020/04/16 22:20 -
3 回覆892 觀看父親強辯自己沒有外遇但已經超過半年以上未回家及照顧我,請問我
您好: 依您所述,您的父親除不給經濟協助外,還可能有侵害母親配偶權的情事(此點必須實際看過您父親聊天記錄來判斷)。縱然您的父親不簽離婚協議書,您的母親可考慮提起離婚訴訟。透過法院判決離婚的方式把此段婚姻解消掉。 如您所述,父母雙方均須共同分擔孩子扶養費直到成年20歲。您的父親目前對您仍有扶養義務。您的母親除了提起離婚之訴外,還可請求您的父親負擔您母親代墊的扶養費用。2020/04/16 22:10 -
6 回覆1496 觀看我被騙98萬,我案件被吃案,還有其他受害人可以併案處理嗎?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目前聽起來,問題之一是告訴事實沒有讓檢察官完全理解。如果因費用問題不願請律師代理整個偵查程序,亦可持相關證據至律師事務所諮詢,由律師代撰告訴補充理由狀至檢方,再由您去開庭。2020/04/16 12:40 -
3 回覆1472 觀看2020/04/16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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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回覆1305 觀看小孩撫養費
您好: 對方跑了,也無法解免對方在法律上應該負擔的扶養義務。 小孩扶養費可以請求到小孩成年為止,加總起來金額也算可觀。建議您向法院提起給付扶養費訴訟,請求您先前為對方墊支的扶養費用。 對方借款沒還部分,可檢附相關證據,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2020/04/16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