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級

陳奕安 律師

101臺檢證字第9840號
  • 性別:

專業領域

  • 專業領域1
    行政訴訟

服務區域

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基隆,宜蘭,屏東

資格背景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碩士(公法學組)

經歷: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金石國際法律事務所受雇律師

發表著作

(2015)論全民健康保險之藥物給付項目收載制度──以病人程序保障與公民參與為中心(碩士論文)。

(2017)試評全民健康保險的藥物給付項目收載制度,收錄於<法律與生命科學>期刊。
律師成就
  • 最佳解答 25
  • 回覆次數 360
  • 總諮詢案件 349
其他專長領域
刑事犯罪 車禍事故 政府採購.工程爭議

註冊於 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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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 一般費用 法律圈優惠價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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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業主百般刁難,確定簽約的承攬書跳過我不認帳,私自找承包方。

    您好: 您有與對方簽訂承攬契約書與估價單很好,可以用來舉證您承攬的範圍在哪。對方不給付契約約定的報酬等,在民事上即構成債務不履行,您可請求約定的報酬與損害賠償。然而契約書與估價單是否明確,雙方是否又以Line通訊軟體變更了某些施作項目,必須實際檢視內容才能進一步判斷(對話要擷取起來,避免對方收回)。 目前可以說的,是對方除了民事債務不履行外,也許可能還有刑事問題。 您提到對方在臉書鐵工資訊網發文,該資訊網成員高達近4萬人,所以對方如果有在裡面指摘與事實不符的文章甚至或謾罵,可能分別構成加重誹謗與公然侮辱。請把對方發文截圖下來,供律師檢視對方是否可能構成犯罪。如果可能,亦可作為後續民事調解、訴訟的談判籌碼(如你依約給付報酬,我就不提告),甚至是直接提起刑事告訴。 您發函催告對方給付承攬款項前,建議先找律師諮詢,以確認發函內容,以免誤用不當用語。律師也可以跟您具體分析後續應如何處理,律師費用上較為經濟。
    2020/05/14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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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人找去玩網路博彩,後來錢被領走

    您好: 您敘述的事實很類似目前流行的詐騙方式,如果確實是詐騙,建議可提起刑事詐欺取財罪的告訴,促使對方出面和解還錢。 建議您來所向律師說明,您是如何與對方認識、對方以什麼方式使您對哪種網路博彩產生興趣、對方如何教導您匯錢、您要求對方還錢的過程等等,並且提供相關的網路博彩擷取畫面、您與對方的網路通訊軟體截圖畫面、對方名字與卡號等,供律師評斷有無提告對方詐欺取財罪的的可能,或僅是民事紛爭(應提起民事訴訟)。
    2020/05/13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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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繼承權之繼承人死亡,其子女是否能繼承其繼承權?

    您好: 近期的司法院釋字第771號案例事實與您類似。 您於訴訟上或可主張請求回復公同共有狀態,塗銷大伯所為的所有權移轉登記,詳情請您攜相關文件來所說明,並由律師進一步分析。
    2020/05/13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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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片被盜 侮辱女性 明明沒做的事情被po在網上

    您好: 對方明知不實之事還在網路上貼照片,刑事上成立的罪名可能是加重誹謗罪。另「臭鮑魚」一詞,視PO於何處,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您可具狀向有管轄權的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促使對方出來和解。 民事上,對方盜圖、誹謗、公然侮辱等行為造成您名譽權、肖像權等受損,可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2020/05/13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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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網路詐騙後續如何處理?

    您好: 因您是當事人,如您未寫告訴理由狀給檢察官,檢察官要釐清對方行為是否確實犯罪,也只能在開庭時問您。且檢察官理論上會詢問您有無要跟被告和解,如您想要多少拿回被詐欺的金錢,建議仍須出庭表示和解意願與願意和解的金額。
    2020/05/13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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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傷害但對方只有驗傷單會成立嗎?

    您好: 在考量您的案件是否要委請律師維護前,建議待案件移送至法院後,您先自行跟法院約閱偵查卷(包含完整錄影畫面、告訴人筆錄等),以瞭解告訴人與檢方敘述的犯罪事實。
    2020/05/12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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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詐欺,多層次傳銷,銀行法

    您好: 您的確可以提出對超團長提起涉犯詐欺取財與銀行法等告訴/告發。另需注意,如行為人有推薦招攬其他玩家(下線),並因此獲得獎金(或類似利益)的行為,可能會被認定為有「共同實行非法吸金之犯意聯絡」,繼而可能有違反銀行法、幫助詐欺等相關法令的風險,建議亦需提早準備因應。
    2020/05/10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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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土地侵佔反被對方提告

    您好: 實則,對方未獲允許即占用您的土地,您可對他提起訴訟,主張「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及「拆屋還地」等請求權。 至於您有無違約,必須要看您與對方契約如何約定才能分析。依您目前所述,或可主張本買賣契約為「以不能之給付為契約標的」,故契約無效,雙方互負回復原狀的義務。您要還價金30萬元給對方,但無需支付60萬違約金。 但「因容積率無法全數分割土地」此事情,對方也可能會爭執此為您出賣土地前就應該瞭解的,所以就土地不能賣,必須對他負損害賠償責任。這點須看對方訴狀後續如何主張,我方再行因應。
    2020/05/08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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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詐欺未遂上訴理由狀的問題

    沒低收入戶資格不一定無法申請扶助。請上網檢查您是否符合「法律扶助基金會無資力認定標準」,或直接洽鄰近分會詢問。
    2020/05/08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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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機無法停自家機車位 機車位很大很多 無影響他人卻無法停
    感謝律師回答

    建議先確認到底有沒有社區規約和管委會決議。
    2020/05/06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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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爸爸要賣掉媽媽留給我的房子,怎麼辦?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可提起請求返還借名登記財產之訴。訴訟上主張房產等均是借名登記於您父親名下,您父親只是出名人,並非房產實際所有人。提起訴訟後再提聲請訴訟註記以避免第三人善意取得房產。 此類事件以證人為證據方法很常見,法官應會允許,然為求穩妥,還需要其他證據或論述以說明當初雙方有口頭借名登記契約存在,此部分可進一步詢問律師。
    2020/05/06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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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經紀公司簽約 但簽約前後內容有出入

    您好: 1.可能可以主張因對方違約(抽成竟從10%變15%等),所以要解除契約。依您所述契約有約定違約金,不過如果契約沒有另外特別約定,該違約金就屬於「損害賠償的預定總額」。白話講,對方要因為您不播了而真的受有損害,且損害金額真的有到這麼高,才能跟您主張該金額。對方必需要就此舉證。但契約約定的違約金性質如何,建議攜帶契約給律師分析。 2.可以。不過涉及契約解釋的問題,最好還是跟律師討論過。您或許可以請律師代撰書狀,您自己去開庭,這樣律師費用會比委任律師代理整個審級便宜很多。 3.法律上沒有要求此類經濟契約一定要以書面為之,原則上雙方意思表示合致就算數,不過沒有書面的話,就要看當時有沒有錄音才能舉證當時怎麼口頭約定了。 4.律師看過契約後,才能分析您後續可能採取的法律主張與風險,也才能比較具體的給您建議。
    2020/05/06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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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男友傳裸照與性愛影片威脅

    您好: 您做得很好,證據都保留下來了。本所有專辦此類案件的女律師可與您討論案情與後續應如何保障您的權益。 要避免對方恐嚇騷擾部分,您可盡快向法院聲請核發保護令,禁止前男友以通話或通信等方式與您聯絡、禁止前男友接近您住居所或工作場所,來確保您的人身安全。 另,對方傳裸照、以威嚇言語威脅等行為,可能涉及刑法恐嚇危安罪或強制罪,此部分亦可考慮提起刑事告訴。
    2020/05/06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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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教,偵查庭完寫狀補充一些說明

    呃,您沒講案由呀 …請您盡快帶案件相關的證據和開庭整理筆記來所當面諮詢吧!
    2020/05/05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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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發文者會受文章留言牽連嗎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如您與留言者沒有犯意聯絡(約好要一起罵某特定人或誹謗特定人),則縱然留言有激烈言語攻擊、辱罵而構成犯罪,您因為沒有留言,不會被該留言者牽連成罪。 要注意的部分是,您發文的內容有無構成誹謗或公然侮辱。您可持該文章(與網友底下留言)擷取圖片,向律師諮詢。
    2020/05/04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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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線上博弈

    您好: 依您所述,您提供存摺與身份證的行為可能會被認為是幫助詐欺取財或違反洗錢防制法。您要保留僅存的客服對話,以證明您沒有幫助詐欺取財等故意。最好還是就該線上博弈的玩法、有無招攬下線、如何提供存摺身份證等事情,向律師說明,以因應後續可能的偵查程序與賠償。
    2020/05/04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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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方切換車道未打燈導致我從後方追撞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福和橋機車道窄,加上不少用路人的駕駛習慣,導致這地方真的很常發生車禍,每天行駛起來也很怕突然有人亂變換車道。 接下來您可能會需要面對調解或民事、刑事訴訟。您關心的過失比例,一開始是先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俗稱的初判表)。事故後30日請先申請初判表,先看初步分析的可能肇事原因,如對於初判表上面記載的原因有疑義,則必須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請求鑑定。 附帶一提,如果是福和橋台北往永和方向的機車道,記得是不能騎乘單車的,單車騎士對此事故或許也有責任。
    2020/05/04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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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頭辭職 雇主同意 事後曠職
    感謝律師回答

    事件若進入訴訟,如您否認您是自願離職,有判決認為,此時應由雇主就您是自願離職一事負舉證責任。
    2020/04/30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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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感謝律師回答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6 條 腳踏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駕駛人附載幼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駕駛人未滿十八歲。 二、附載之幼童年齡或體重超過規定。 三、不依規定使用合格之兒童座椅、腳踏自行車或電動輔助自行車。 四、未依規定附載幼童。
    2020/04/30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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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頭辭職 雇主同意 事後曠職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如雇主無法開立或不願開立非自願性離職證明文件,您可向實際工作所在地的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如在臺北市工作即向『臺北市勞動局』申請)。
    2020/04/30 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