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般承攬契約糾紛衍生出之普通侵占罪,經陳律師協助當事人整理證據及遞狀說明後,獲不起訴處分,免背負前科
一、檢察官起訴認定:被告竟意圖為自己及他人不法之所有,基於竊盜的犯意。徒手竊取OOO所有的錢包1個,得手後離去。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辯護,主張被告於案發時因精神疾病,導致內心想法與現實脫節,誤以為被害人的財物為自己所有,故屬於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辨識行為能力之人。成功說服法官,給予被告無罪...
一、告訴人提告稱:被告向其辦理貸款時偽填薪資數字,因而誤信被告有還款能力,借錢給被告。等到被告還不出錢時,聲請強制執行才發現被告的真實薪資,發覺受騙上當,憤而提告詐欺罪。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指導被告聲請傳喚雇主到庭作證,並提出勞保投保資料等數據,援引法院見解,主張被告一開始借錢時即欠缺詐欺犯...
一、案由 被告販賣第二級毒品遭警方查獲,檢察官依此提起公訴。 二、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一)被告對於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行,已分別於偵查、審理時均坦承不諱,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2項規定減輕其刑。 (二)援引有利實務見解(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2370號...
許多當事人一進事務所,就愁雲慘霧的跟我說:「律師,我是男生,被告性侵,我又沒辦法證明雙方是你情我願的」。 妨害性自主案件通常都是在雙方極為私密的情形下發生,一般人也不可能會蒐證或留下太多紀錄,那事後遭提告又該怎麼辦呢? 我援引執業時較常論述的最高法院見解來解釋: 「單一又係片面的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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