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相關案例分享
過失致死案件,協助告訴人提起再議成功!

告訴人配偶騎乘腳踏車上路,遭被告即公車司機駕車不慎撞擊致死,告訴人原本未委託律師處理,案件經桃園地檢署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後,告訴人至本所委託胡律師撰寫再議狀,經胡律師詳細檢閱告訴人現有證據,並思考再議理由,撰寫再議聲請狀,成功獲高檢署認同,撤銷原不起訴處分,發回桃園地檢署續行偵查。   ...

吸毒被訴販毒,律師協助獲判無罪

  【事實】 案發當日小孟前去找友人阿祥詢問是否有毒品可供吸食,阿祥表示身上無毒品可供分食,但能找其他朋友詢問,便由阿祥騎乘機車搭載小孟外出。然阿祥卻未曾告知小孟確切地點和要去找誰,途中阿祥前往一間電動遊藝場,小孟被要求在外等候,阿祥離開電動遊藝場後,未發一語即搭載小孟繼續前進。途中遇警...

真的假不了~借名登記名義人於契約終止後履行移轉義務,遭債權人

【  事實經過  】 20年沒換電話號碼的蘿絲,之前為了情義相挺答應當成哥不動產的借名登記名義人,近日成哥解決苦衷後,蘿絲就依照當初的約定把不動產移轉登記給成哥指定之人,不料蘿絲早年的債權人無意間發現這件事,就主張蘿絲是故意不還錢,蓄意把自己的財產移轉登記給成哥來隱匿財產,提告刑事詐害債權罪及...

遭檢察官起訴加重誹謗罪,經陳律師協助獲不受理判決,免背負前科

當事人遭檢察官起訴加重誹謗罪,經陳律師協助獲不受理判決,免背負前科

違法經營夾娃娃機台與賭博罪,高維志律師辯護勝訴─成功獲得緩刑

一、檢察官起訴認定:被告明知未依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之規定,向主管機關辦理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者,不得經營電子遊戲場業,竟未依該條例規定辦理上開事項,並基於違反上開條例及賭博之犯意,將電子遊戲機臺,擺放在oo區oo路,供不特定人把玩,而經營電子遊戲場業,以任由不特定人以硬幣10元投入上開電子遊戲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