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經過 一名男子在網路上認識了一位年輕貌美的女生 雙方在網路上就確定了男女朋友的關係,原本以為要展開一段轟轟烈烈的愛情,卻沒想到女生利用男生的一片真心貪圖男子的財力,並非轟轟烈烈的愛情。 女生陸續以爸爸生病、家中急需等理由請男生匯款,最後就消失不見,彷彿不曾出現過。 本案當...
緣委任人小儀與相對人小銘原為夫妻,因時間經過雙方夫妻情感日漸淡薄,最終走向離婚一途,惟相對人於離婚協議書清楚載明,按月給付小儀新台幣63000元,不過相對人僅最初給付幾期後,即拒絕為相關金錢之給付,故委任人迫於無奈下,向法院對相對人聲發支命令,相對人收受支付命令後,一方面對該等支付命令提出異議,另一...
一、當事人與借款人為熟識多年的朋友,某日借款人向我方借款40萬做為汽車購車代步使用。基於信任,雙方沒有簽借據,我方當下直接將現金交付對方。 二、一年後,對方主動傳訊息表示要還款,並請我方提供銀行帳號,我方回覆訊息後,對方卻隨即神隱消失而未還款。 三、經由高律師協助當事人,先寄發存證信函催...
*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公司名稱皆為化名。 事情經過 阿偉是「海靈有限公司」的負責人,日前與「芋泥有限公司」的負責人小霖有商業上的往來,但雙方本次合作牽涉到的金額比較大,所以阿偉要求小霖開立本票,擔保應該如期給付的貨款。 之後小霖以「芋泥有限公司」及本人小霖的名義開了...
緣委任人吳小姐與被告張先生原為夫妻,其後因夫妻感情日久發生變質,故雙方決定兩願離婚,且於其離婚協議書上,被告亦承諾每月給付原告生活補助費新台幣63,000元整。惟被告張先生僅一開始給付幾期費用後,即拒絕給付任何費用予原告吳小姐,故吳小姐決定先向法院聲發支付命令,要求被告張先生給付積欠之金額共新台幣四...
探討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來釐清,交往期間的贈禮、金錢往來,究竟是贈與、借貸,還是好意施惠? 一、什麼是贈與? 依照民法第406條規定,贈與是指「當事人約定,一方以自己的財產無償給與他方,他方允為接受之契約」。由此可知,原則上只要雙方當事人合意,其中一方將財產贈送他方而不要求代價,無論是口...
一、民法的監護主要分為兩種,未成年子女監護,及成年人監護。 二、未成年子女監護,也就是俗稱小孩的法定代理人(父母),於婚姻關係持續中,父母依法當然為小孩的法定代理人,但如果不幸碰到了離婚,則未成年子女監護,可能就會有所變動。 三、離婚又分成兩種,協議離婚和裁判離婚 (一)協議離婚(...
你是否曾經有過以下的經驗呢?當初義氣相挺借錢給朋友卻遲遲收不回借款、與他人締結買賣契約而一直沒收到貨物、收受他人開立的支票卻遭跳票而無法兌現,凡是請求債務人給付一定數量之金錢、替代物(如十公斤的水泥)或有價證劵之情形,皆可直接向法院請求對債務人核發支付命令,督促債務人向債權人清償,而不必經歷冗長的訴...
前陣子新聞報導某代送服務業者拖欠合作商家款項的新聞,當店家商品已經出貨,卻沒收到錢,如果想走法律途徑,可以怎麼做? 一、 民事救濟途徑 一般來說,遇到債務人拖欠款項,最簡便及快速的方式可以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如果債務人於支付命令送達後二十天內沒有提出異議,債權人就可以拿法院核發...
1.常見的例子為傷害致死罪。 2.故意傷害+過失致死的結合犯。 3.須傷害和死亡結果間有相當因果關係。 4.就致死之主觀認定上,最高法院的見解有所變更 (1)主觀預見可能性說(最高法院早期見解,如行為人無從預見,縱一般人有辦法預見,仍不會成立本罪) (2)客觀預見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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