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因不詳原因遭詐騙集團冒用其身分證件以詐騙他人,經胡律師仔細聆聽被告關於案件經過之敘述並確認細節,除陪同被告至警局製作筆錄外,並當庭向承辦檢察官陳述辯護要旨,並撰寫答辯狀,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 (更多資訊,請搜尋『阿光律師』部落格或臉書粉絲團)
一、案由 被告轉讓第三級毒品愷他命遭警方查獲,檢察官依此提起公訴。 二、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一)被告現有正當工作,並有三名未成年子女須仰賴被告照料及扶養,被告並無前科素行良好,僅係一時失慮致觸犯刑章,被告對此懊悔不已並已深自悔悟,復被告並無因上開犯行而獲取任何轉讓愷他命之...
一、案由 一審判決被告過失傷害,檢察官以被告另涉犯過失重傷(癲癇)為由,提起上訴,並請求法院改判過失重傷。 二、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一)醫院回函已敘明被害人並無癲癇,僅為神經痛,並無重大不治或難治之疾病存在,且該神經痛之症狀距離車禍發生已近1年之久,難認與該車禍有因果關係。 ...
梁律師勝訴案例精選90-[刑事-人頭帳戶詐欺案-不起訴] 目錄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二、案例事實 三、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四、案件結果 五、勝訴案例精選列表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一)刑事案件。 (二)刑法第339條、刑法第339-4條、幫...
一、被害人提告主張:被告不實傳述毀損被害人名譽,涉犯誹謗罪嫌。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辯護,主張被告係提醒特定多數人,避免造成民眾之損害,且內容屬於可受社會大眾公評之事實,故被告並沒有任何散布於眾之意圖、或毀損被害人名譽的行為。最終檢察官採認本律師上開辯護主張,並給予被告不起訴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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