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害人(遊戲公司)提告主張:被告自網路上購入安裝包,經營遊戲私服,並收受玩家贊助。認為被告的行為已侵害到由遊戲公司的著作權、商標權,涉犯著作權法與商標法。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主動聯絡遊戲公司,多次來回協商和解金,替客戶爭取到較低的和解金,使客戶成功與遊戲公司達成和解,並向檢察官聲請...
一、被告經營網路賣場並販售3C產品,但未經同意使用他人(被害人)註冊之NCC證號於個人賣場上,遭警方以偽造文書、虛偽標記商品品質罪(妨害農工商罪)偵辦。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耗費多日與被害人取得聯繫,並多次於偵查庭上為被告積極辯護,主張被告並無前科,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最終說服檢察官,給予被告...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一)#刑事案件。 (二)#頂替、#車禍、#緩起訴 二、📜案例事實📜 被告搭乘朋友駕駛車輛,並於車禍後和其朋友交換位子,向警方稱該車輛為其所駕駛,經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上開頂替情事,函送地檢署偵辦。 三、💪本律師協助被告辯護如下💪 (...
某甲因一時誤交損友,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經諮詢胡律師後,由胡律師協助撰寫戒癮治療聲請狀,並獲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免去觀察、勒戒與家人分離之苦!~ (曾任職桃園地檢署10餘年,所有案件保證均親自辦理,更多資訊,請搜尋『阿光律師』部落格)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人頭帳戶案第11勝。 #人頭帳戶、#幫助詐欺、#幫助洗錢、#警示帳戶、#警示、#貸款詐騙、#求職詐騙、#虛擬貨幣詐騙、#愛情詐騙。 人頭帳戶案(常見類型為求職陷阱、小額貸款、家庭代工、愛情詐騙等)的寫法基本上都挺類似的,關鍵在於對話紀錄的篩選和整理(...
1.強制執行(金錢債權部分),簡單來說,是請法院幫忙把錢拿回來的非訟程序。 2.要先有執行名義(確定勝訴判決、本票裁定、支付命令,公證過的契約...等),才取得聲請強制執行的資格,且應注意執行的時效。 3.第一件事,是持執行名義去國稅局調對方的所得和財產歸戶(費用:500元),必須先確定...
被告因好奇心驅使,在台北某夜店購得第二級毒品大麻並施用,於離開夜店時為警方盤查,採尿送驗,並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經被告委任胡律師協助,聲請戒癮治療並向台北地檢署聲請移轉管轄至被告住居所地管轄之桃園地檢署,且陪同至桃園地檢署向承辦檢察事務官爭取,成功獲得戒癮治療之機會,並由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免去入監...
調解是蝦米蛙鴿 人與人間產生糾紛時,如果私下協商沒有辦法達成共識,則後續解決糾紛的主要管道之一,就是調解,調解不管對錯,只管金額,也就是說,調解其實是種選擇,常見的調解有以下兩種 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 因沒有正式的起訴,故調解沒成立時,案件會直接結案 後續法院也不會進行...
一、無罪之外的選擇─緩起訴與緩刑: 面對刑事官司,客戶可能堅稱自己無罪,但也很多情況是罪證確鑿,躲也躲不掉,這時後與其否認犯罪、讓司法機關認為犯後態度惡劣,另一個選擇是將損害降到罪低! 以下向各位讀者說明免除牢獄之災的兩個制度─緩起訴與緩刑(完整內容請點這裡)。 ...
1.常見的例子為傷害致死罪。 2.故意傷害+過失致死的結合犯。 3.須傷害和死亡結果間有相當因果關係。 4.就致死之主觀認定上,最高法院的見解有所變更 (1)主觀預見可能性說(最高法院早期見解,如行為人無從預見,縱一般人有辦法預見,仍不會成立本罪) (2)客觀預見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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