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由 告訴人以被告對其強制性交為由,對被告提出強制性交的告訴。 二、本律師協助被告主張如下: (一)雙方為男女朋友關係,由案發後男女雙方仍手牽手嘻笑走出飯店大門的監視器畫面、男女雙方出遊後回家互道平安的甜蜜對話,及女方並未於案發後即刻提告等情,可見本案並無強制性交之情事。 ...
接續之前所談兄同意其妹住於其屋,但未約定期限,則性質上屬於不定期之使用借貸,兄可依民法第470條規定,以存證信函終止雙方之使用借貸,並命其妹限期搬離其屋。 若妹不同意搬離,兄該如何因應?此時兄可以已終止雙方使用借貸為由,向法院起訴無權占有,同時請求搬離該屋;若有損害,可請求賠償。 兄可否...
一、案例事實 告發人以證人陳述未經民事一審判決採納為由,就該證人證述提出偽證罪之告發。 二、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一)按,刑法第168條之偽證罪,係以證人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故意為虛偽之陳述為構成要件之一,而所謂「虛偽之陳述」,必須行為人以明知不實之事項,故為虛偽之陳述,始...
一、案由 一審判決被告過失傷害,檢察官以被告另涉犯過失重傷(癲癇)為由,提起上訴,並請求法院改判過失重傷。 二、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一)醫院回函已敘明被害人並無癲癇,僅為神經痛,並無重大不治或難治之疾病存在,且該神經痛之症狀距離車禍發生已近1年之久,難認與該車禍有因果關係。 ...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一)#刑事案件。 (二)#恐嚇、#妨害自由、#心生畏懼。 (三)此案於開庭前1週委任,於開庭前3天完成書狀撰寫,於開庭時遞狀並當庭辯護,於開庭後大約1個多月取得不起訴處分。 二、案例事實 告訴人主張被告所為系爭言論令其心生畏懼,並依此提起告訴。 ...
近日據媒體報導指出,台北士林分局接獲民眾報案,有女子遭人強行擄上車,員警聽聞後不敢大意,立刻調閱監視器循線來到汽車旅館救人,後來發現竟是友人為了給女子慶生所上演的「隨機擄人」驚喜,所幸只是虛驚一場。而在不久之前,新北市板橋區也發生類似事件,某男子也遭人頭套麻袋押上車,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調派20多名...
家庭是彼此關愛與支持的庇護所,不該成為恐懼和傷害的溫床。面對家暴問題,如何展翅高飛遠離恐懼,保障每個人的平安和尊嚴,是這項法律要帶來的保障。 今天就和 睿理國際法律事務所 來討論:面對家暴該怎麼辦? 讓我們了解面對家暴能尋求管道與幫助吧! 家庭暴力類型 ◆身體層面的家庭暴力:...
接續前一篇警察局做筆錄應該知道的事(上),今天律師來和大家分享,如果收到警方通知書,到警局作筆錄時要注意些什麼? 一、被告與犯罪嫌疑人 (一)通知書 一般收到的警局通知書,上面會記載以下內容,分別說明如後。 (1)發文日期字號 ←該警察局的發文日期及分案的字號 (2)案由 ...
幫員工討薪 攔副總車拔車鑰 自救會長判免刑(葉鞠萱律師評析)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620424 幫員工討薪 攔副總車拔車鑰 自救會長判免刑 聯合新聞網 記者王駿杰/新竹縣報導 2020年6月8日 上午6:28 上市櫃公司清...
葉鞠萱律師評析「工地女神」IG發文控前男友偷鑽石掀前科 遭判刑又賠錢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008210?from=udn-relatednews_ch2 udn 2022-01-04 13:04 聯合報 /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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