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場白] ●本案為人頭帳戶辯護案2連勝,前1勝為勝訴案例精選36,我手頭上還另有2件人頭帳戶辯護案處理中 ●本案委任人稱其諮詢了快10個律師,經比較下覺得我最用心且誠懇,故最後選擇找我辯護,感謝他的選擇 ●最近案子較多、幾乎都在開庭和寫狀紙,故更新文章速度會慢一些 ●因此案...
人頭帳戶案的寫法基本上都挺類似的,關鍵在於對話紀錄的篩選和整理。 解除警示帳戶部分,於拿到不起訴書後,可持該不起訴書,就近找偵查隊填寫表格聲請解除警示帳戶。 一、案例事實 移送意旨以被告帳戶列為警示帳戶,認被告涉犯詐欺、洗錢等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二、本律師協助被告答辯如下 ...
本件僅協助撰狀 本票債權不存在關於原因關係舉證責任之分配,實務見解相當混亂,故案件的重點,會在於檢索並援引有利的最高法院見解 一、案例事實 上訴人主張被上訴人係以強暴脅迫之方式逼其簽下本票,且該本票債權之原因關係債權亦不存在,訴請確認該本票債權不存在,經原審判決上訴人敗訴,上訴人不...
一、案由 二審法院認定被告因需錢孔急,先幫患有精神障礙之被告家屬投保高額壽險(受益人:被告),再開車撞死被告家屬以領取高額保險金,認定被告涉犯家暴殺人並判決被告有罪。 二、本律師協助被告上訴三審主張如下: (一)肇事車輛之所有權人非被告,無從證明該車輛是被告所使用。 (二...
一、案由 上訴人(即原告)主張依其與被繼承人簽立之契約(下稱系爭契約),被繼承人死亡後應將其遺產歸其所有,上訴請求返還遺產及主張代位其他繼承人行使特留分扣減權。 二、本律師代理被上訴人主張如下: (一)系爭契約為遺產分割協議,則上訴人於被繼承人健在時,即簽立系爭協議予以分配被繼...
今日新聞,因車禍事故而遭對方索賠逾千萬元,最後法院僅判賠不到50萬元。 車禍處理流程 (1)報警-取得初判表(初步確定雙方責任)-協商和解-談不成-再申請鑑定取得鑑定報告(具體確認雙方責任)-再談(可能已進入司法程序) (2)要逼對方-提告過失傷害(6個月)-邊告邊橋邊和解 ...
一、酒駕 (一)刑法第185-3條 (二)吐氣酒精濃度大於0.25即成罪(大概一杯啤酒就可能超標) (三)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二、過失傷害 (一)刑法第284條 (二)警方的初判表或車鑑會鑑定報告為主,有一成過失就會成立。 (三)注意六個月的告訴期間...
周遭朋友曾因發生車禍致對方受傷,經商談後與對方達成私下和解,但對和解書內容有所疑問,便前來詢問簽署和解書後自身相關權益保障,細觀雙方簽署的和解書內容,其中一條約定對方須 #拋棄告訴權,亦即對方之後不得再去警局或地檢署提起告訴,但 #告訴權 是可以拋棄的嗎? 依據最高法院26 年上字第 1906...
2019-03-20 19:11中央社 台北20日電 台北市一名國小學童於民國106年間在一家餐廳跳到餐桌上玩耍,不慎跌傷,家長告餐廳人員涉業務過失傷害。檢方偵辦後,認為餐廳無過失,予不起訴處分。 檢方指出,這名國小男童於106年11月16日傍晚,與同學到信義區一家餐廳用餐,但男童隨後遭...
一、前言 車禍,大概是全台灣最常見的案件類型,遇到車禍,如果有受傷,除了報警,提告對方刑事過失傷害罪或肇事逃逸罪之外,對當事人來說最重要、最重要的,想必就是賠償了。透過本篇文章,跟大家簡要的介紹,遇到車禍案件時,可以向肇事者提起民事訴訟求償的項目有哪些?【關於如何提起民事訴訟,請參考:第一次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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