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由 上訴人(即原告)主張依其與被繼承人簽立之契約(下稱系爭契約),被繼承人死亡後應將其遺產歸其所有,上訴請求返還遺產及主張代位其他繼承人行使特留分扣減權。 二、本律師代理被上訴人主張如下: (一)系爭契約為遺產分割協議,則上訴人於被繼承人健在時,即簽立系爭協議予以分配被繼...
一、案由 原告主張依其與被繼承人簽立之契約(下稱系爭契約),被繼承人死後遺產應歸原告所有,然遺產現已由被告依被繼承人遺囑而取得,故起訴請求: (一)返還遺產 (二)代位其他繼承人行使特留分扣減權。 二、本律師代理被告主張如下: (一)系爭契約為遺產分割協議,則原告於...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一)#民事案件。 (二)#撤銷權、#所有權移轉登記、#無償贈與、#債權、#逆轉勝、#民法第244條、#有害於債權、#原判決廢棄 (三)一般來說,二審案件,要成功把原審判決廢棄並逆轉改判的機率,大概1成左右,本件是我二審才接手的案子,因該案一審是敗訴的,故要花...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一)#民事案件。 (二)#損害賠償、#婚約、#傷害、#舉證責任、#不起訴、#皆有過失、#連勝 (三)本件為近期民事案件的三連勝(延續勝訴案例104-特留分扣減、勝訴案例105-撤銷權)。 二、📜案例事實📜 原告主張被告有違反婚約及傷害之情...
問題 甲與其妻乙婚姻關係中生有一子丙,另甲在與乙結婚前曾與女友生有一女丁,甲每月給付丁生活費直至其成年且從未否認丁為其女兒.丁現年21歲;甲死亡遺囑上將遺產1000萬全部給丙繼承,丁可作何主張? 解析 依題示,丁為甲之非婚生子女,但甲有扶養丁並承認丁為其女兒,故依民法第...
一個律師的辦案能力,絕大多數取決於他的辦案經驗。 本律師做過民事律師、刑事律師、家事律師、智財律師、法務律師,因接觸的領域甚多,故多能鄙事,基本上甚麼案件都會辦,且因各領域案件的承辦量老實說都挺大的(總案件數破200件,總開庭數破800庭,總審約量破300份,名符其實的身經百戰)。 本律...
8年前的今天 律師職前訓練於朗讀完宣誓詞後正式結束 合格證書到手也成為正式的律師 那我為何會當律師呢現在想想或許也是因緣際會 我高中是讀三類自然組,科目是物理、化學、生物、數學,一開始原本是想當醫師,但腦袋真的跟不上,故調整目標為材料工程師,目標科系為成大材料系 第一次...
按遺囑就分割方法之指定,得就遺產全部或一部為之,縱令違反特留分之規定,其指定亦非無效,僅特留分被侵害之人得行使扣減權而已(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880號裁判意旨參照)
一、按特留分扣減權性質上為物權之形成權,民法就此雖未設消滅期間,惟特留分權利人行使扣減權,與正當繼承人行使繼承回復請求權之法律效果相類似,涉及親屬關係暨繼承權義,為早日確定有關扣減之法律關係,以保護交易安全,應類推適用民法第1146條第2項規定,即自扣減權人知其特留分被侵害之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按特留分為繼承人之權利,而非其義務,故特留分之拋棄,繼承人於繼承開始後向受扣減之人以意思表示為之即可,不須任何方式。最高法院99 年台上字第 918 號判決意旨參照。要言之,特留分可以拋棄,且僅需向受扣減之人以意思表示為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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